2023年4月1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受理了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20日(7个工作日)。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89395014(生态环境);邮箱:yhlw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301室生态环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环评主编人员

联系电话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

1

体外诊断试剂研发搬迁项目

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38号 未来研创园鸿雁园区2幢401室

浙江默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李卫忠

13221824625

4-11

浙江默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文本.pdf

注:根据国家、省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单位或个人需要核实公众参与情况的,请到相应环评单位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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