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3日,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高教路溪上玫瑰园会所三楼305房间的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溪上玫瑰园因其管理的西溪八方城,(高层民用建筑)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被我大队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2023年3月1日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溪上玫瑰园向杭州市余杭区消防救援大队申请不良行为信息修复,经资料审查现场核实,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拟同意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溪上玫瑰园的修复申请,现予以公示: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杭州市余杭区消防救援大队反映公示对象是否符合修复标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要本着对该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反映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5日

四、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杭州市余杭区消防救援大队,89051891。

杭州市余杭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联创街与绿汀路交叉口,邮编:311121。


杭州市余杭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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