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余杭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随全区发展新格局,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探索创新,积极打造特色亮点。一是镇街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项目获评全省2021年度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二是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法治化管理项目获评杭州市2022年度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三是自主研发“可信云调解”应用,并轨推进政府购买调解服务和商事调解市场化。

(二)强化源头,全面提升决策水平。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要求,向各科、所征集2022年度局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履行经集体审议确认当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程序。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性预审制,确保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管理范围。严格合法性审核,对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实体程序的全面审查,及时备案、及时公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三是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结合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实际,对行政机关合同开展合法性审查,杜绝违法违规及歧义性条款,未发生合同争议,有效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维护国有资产、财政资金安全。

(三)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助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县属乡用”下沉镇街执法人员申领、换发“双执法主体”证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新招录人员参加全区行政执法资格培训与考试,不断增强全局执法队伍力量,全局行政执法证件持证率达95%以上。二是促进律师行业跨越性发展。严格履行检查考核职责,顺利完成律所及其律师、法律服务所及法工的年检考核各项工作。同时我局拟定鼓励律师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我区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提高律师队伍法律服务水平,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夯实法治基础。三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在仓前街道落地运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探索打造“网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法律援助法专题宣传,大力推行法律援助案件首问代办服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5.7万余件,一站式服务惠及更多群众;组织“法企同行”“千所联联会”“法雨春风”等系列为企为民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助力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

(四)强化监督,助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对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已办结的117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并督促限期整改,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并动态调整本单位权力事项清单,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专栏进行公示;制作并公示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助力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收集案件线索,向责任单位一一核实,督促整改问题;以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为契机,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派驻镇街司法所,开展镇街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对镇街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情况等方面开展全面检查,促进依法行政。四是深入执法分析,针对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剖析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针对性提出工作建议,助力执法规范化建设。

(五)多头并举,推进复议应诉能力提升。一是持续攻坚“两高一低”难题。推行“两高一低”五色图预警机制,每月通报排名,及时发现重点单位并督促整改,及时落实主体责任、补齐问题短板。二是深化复议员机制新实践。实行“老带新”传帮带模式,落实每周圆桌会、专家定期“以案说法”等能力提升工程,保障复议办案质量。着力规范业务流程,落实全流程“简案快办”,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凸显复议主渠道作用。三是提高行政应诉能力。通过强化案例指导,逐个分析案件败诉原因,全面总结应诉实务经验,规范指导重点执法部门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案件庭审观摩,增强“少数关键”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的意识、提高通过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常态化运转,全区部门、镇街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率实现100%,形成行政机关负责人“愿出庭、敢出庭”新常态。四是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深入推进重大案件领导包案化解机制,点对点化解重大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和行政争议调解委员会作用,建立行政复议纠错风险预警、行政诉讼败诉风险预警机制,引入专业力量参与重点领域纠纷化解,提供专业保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主要领导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一)提高思想站位,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涵和重大意义,着力提升决策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紧随上级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坚持理论学习,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推进依法治理。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三夜学、业务学习等制度及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专题学习;积极动员全体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强化依法治国理念,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的法治意识。

(三)积极落实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入心入脑。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局党委会议,听取本单位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部署重点任务;严格审核各项决策及制度,提出意见建议;关注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提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举措,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2年,余杭区司法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队伍力量配备、队伍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局工作人员力量不足、分布不均等问题比较突出,与现有工作要求存在差距。二是学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现有学习培训活动内容还需充实、形式还需丰富,尤其是要紧密结合工作所需开展相应学习,提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形式还需更多样化,目前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方式及手段较为单一,其中较多是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应进一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开展多形式、更全面的行政执法监督。

四、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余杭区司法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工作及上级部署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助力全区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一)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司法局本职工作,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涉及法治建设相关内容,全面学习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推动信仰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局及统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

(二)强化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强化源头把控,增强审核力量,提升决策质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队伍执法水平;提升复议应诉能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新思路新做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持续规范行政行为和执法程序,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

(三)助力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职责,加大决策和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力度,严格备案审查,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与行政执法评议等工作,探索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标准化建设。持续巩固深化“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强化监督主体作用发挥,助推行政争议多元、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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