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渚街道、仓前街道:

为切实做好2023年良渚沿山港水环境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良渚沿山港水环境质量,结合实际,特制定《良渚沿山港2023年水环境治理计划》,现予印发。


                                                                                                    杭州市余杭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3年2月28日

                                 


良渚沿山港2023年水环境治理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文件精神,按照省、市“五水共治”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良渚沿山港“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2021-2023年)》要求,进一步完善良渚沿山港河长制,明确治理目标,完善治理方案,落实治理项目,强化监督考核,切实做好2023良渚沿山港水环境治理计划,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现状调查

(一)河道现状调查

良渚沿山港为区级河道,属运河水系。沿山港河道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流经杭州市余杭区良渚、仓前乡镇。起止点为连具塘港至七贤桥港,河道全长3.78km。良渚段河道的主要支流为白塔桥港和四郎桥港,分别长1.03Km、0.55Km。其中仓前段位于仓前街道连具塘村,呈东西走向,西起连具塘港,向东50米,河道平均宽25米。

(二)河长及河长单位情况

该河道区级河长为区政协主席黄德伟同志,第一河长单位和第二河长单位分别区数管局科协。良渚段镇街河长为良渚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应如萍同志,村级河长为七贤桥村党委书记黄振兴、东莲村党委书记徐志泉。仓前段分段河长为仓前街道党工委委员章敏同志,村级河长为连具塘村党委委员李荣聪同志。

、上一年水环境治理计划实施情况

(一)水质改善目标

现经过系列整治,根据2022年水质检测数据,良渚沿山港水质稳定维持在ⅡⅣ类,年度水质类别为Ⅲ,基本达成水质改善目标。

(二)空间管控目标

完成重要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严厉打击侵占水域、乱弃渣土等违法行为,加大涉水违建拆除力度,实现市级河道管理范围内基本无违建,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水环境污染

管网配套设施需提标改造。沿线农户农村生活污水采用分散式处理,但因区域地块标高问题,效果不佳,处理标准不高,同时随着外来人口的增加,原有的污水管网、污水泵站、污水处理设备等规模偏小,需提标改造,生活污水处理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排水口排查监管。随着美丽乡村建设,沿河公园等公益设施的建成,河道两岸新增多处入河排水口,目前还未严格排查是否达标排水,未实行“身份证”管理,须根据排查后实际情况进行严格监管及达标排放。

2.河湖水域岸线管理

农村有沿河而居的习惯,河道沿线仍有不少民居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部分农户有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倾倒在河道的情况。河道沿岸种植了杂树,部分树木由于水土流失发生倒伏情况,掉落树叶清理难度大或清理不到位的问题。

部分河道流经农民居住区,随着水质的改善,部分农民喜欢在河内洗涤,引发水质有富营养化趋势。另外随着水质的改善,部分钓鱼爱好者来到河边钓鱼,垃圾不及时收纳,影响河岸环境,需要进行劝说提醒。

3.水环境行政执法(监管)

完善巡监督机制,实行常态化巡查。对未及时清理的暴露垃圾“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避免垃圾长时间堆放腐化影响河道水质。

加强河道巡查工作。定时定人负责巡河,每月不定期巡查不少余三次,船巡一次,岸上定点巡查二次。对违规排放污水早发现、早处理,从源头做好五水共治工作,并且开展河道网具清理、禁止电捕巡查。

严格巡查、沟通协调。严格落实河长巡河制度,按规定开展日常巡查,通过定期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河道长效保洁等机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河长牵头协调各类治水疑难问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村级河长召开联席会议;对提交涉及上下游、左右岸等需要沟通的问题,根据水质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协调处理。

总体目标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工作的通知》(浙治水办发〔20221号)要求,围绕省、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升行动、河长制提档升级工作、美丽河湖建设等2023年重点工作,在巩固前一年良渚沿山港治理成果的基础上2023年实现全面消除“三色预警”目标,河道水质稳定在Ⅳ类及以上水质。积极开展“美丽河湖”创建,对部分条件较为成熟的样板河段开展先行申报,逐步实现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等工作目标。沿河生态健康廊道全面建成,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主要任务

(一)水污染防治

1.工业污染治理

一是大力开展河道沿线污染行业的整治,提出防止水污染的治理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二是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标注污染隐患等级,引导转型升级实施重点监控。三是开展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低、小、散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的专项整治。四是开展河道沿线池塘清淤(污)工程。

2.农村生活污染治理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建工作。一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以一级标准排放要求做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二是到2023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并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机制。三是做好进出水监管,有效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达标率。做好排水与污水收集管网的日常养护工作,提高养护技术装备水平。

加大河道两岸污染物入河管控措施。重点做好河道两岸地表50米范围内的保洁工作:一是加强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等的清运和清理;二是对该范围内的无证堆场、废旧回收点进行清理整顿;三是定期清理河道、水域水面垃圾、水体障碍物及沉淀垃圾;四是加强废弃物的收集处理;五是在发生突发性污染物如病死动物入河或发生病疫、重大水污染事件等,及时上报农业畜牧水产、卫生防疫和环保等主管部门;五是受山洪、暴雨影响的地区,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组织专门力量清理河道中的垃圾、杂草、枯枝败叶、障碍物等,确保河道整洁。

3.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全年进行畜禽禁养防反弹管控,并对禁养范围外的实施规范化养殖。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一是对辖区内的种养殖土地实施统一收回,统一成片大规模招租;二是以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和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目标,切实提高农田的相关环保要求,减少农业种植面源污染;是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在政策上鼓励施用有机肥,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是推广商品有机肥,逐年降低化肥使用量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引导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切实降低农药对土壤和水环境的影响。实现化学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是健全化肥、农药销售登记备案制度,投入资金建立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理体系。

防治水产养殖污染。做好河道沿线甲鱼养殖场预处理池排水监管工作。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是以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为重点,制订建制村环境整治计划,明确河岸周边环境整治阶段目标二是因地制宜选择经济实用、维护简便、循环利用的生活污水治理工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户受益率达到95%以上的要求,提出治理目标三是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全覆盖,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保障体系。

(二)水环境治理

1.入河排污(水)口监管

良渚沿山港沿岸入河排水口现状部分已统一标识,实行“身份证”管理,并公开了排放口名称、编号等数据,随着区域发展及美丽乡村建设,河道两岸逐步存在一定的开发建设,沿线新的健身娱乐公共设施场所、公园等逐步建成,河道两岸新增多处入河排水口,目前还未严格排查是否达标排水,未实行“身份证”管理,须根据排查后实际情况进行严格监管及达标排放。

2023年,重新对沿岸排水口进行排查并补充标识标牌,对晴天出水的雨水管进行水质检测,并将入河排放口日常监管列入基层河长履职巡查的重点内容。

2.“清三河”巩固措施

巩固“清三河”成效,加强对河道的监管,每月开展复查和评估;推进“清三河”工作向小沟、小渠、小溪、小池塘等小微水体延伸,参照“清三河”标准开展全面整治,按月制定工作计划,以村为主体,做到无盲区、全覆盖。

(三)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

完成良渚沿山港3.78km河道的管理范围,并设立河长公示牌、巡河志愿队等标志,明确管理界线,严格涉河活动的社会管理。

2.水域岸线保护

开展良渚沿山港河道岸线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划分管理。

3.标准化创建

加快推进河道及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完成河道沿线水利工程的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

(四)水生态修复

1.生态河道建设

坚持保护优先、控污为先、精准施策的原则,按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以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和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从生态系统完整性角度出发,着力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恢复或逐步恢复河道水生态平衡,努力达到人水相亲、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2.河湖库塘清淤

完成河湖库塘汇入河道、周边小微水体进行清淤治理,制定分年度清淤方案。鼓励选用生态环保的清淤方式;妥善处置河道淤泥,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探索建立清淤轮疏长效机制,实现河湖库塘淤疏动态平衡。

(五)执法监督

强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查处,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建立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利用环境执法中队巡查、建立监督平台等方式,实行河道动态监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例会制度。由良渚沿山港级河长牵头召集相关部门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展,分析水质变化,查找突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总结经验教训,明确下步工作思路。加强区域联动,明确联络员并不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

(二)执行巡查监督。各级河长要严格按规定开展日常巡查,区县级河长巡河频率为每月不少于两次;镇街级河长巡河频率为每旬不少于一次;村社级河长巡河频率为每旬不少于两次。各级河长需把巡查情况及巡河轨迹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并保存,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特别是发现重点污染事故或污染隐患的,要第一时间联系或督促有关部门查处。

(三)强化通报考核。加强水质监测,并对水质较差的河道进行红橙黄三色预警,将其作为年度考核扣分的重要依据,并通报到各村(社)。根据“一河一策”方案要求,合理安排,落实资金,加快推进,确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实现预定治理目标。

(四)落实资金保障。高度重视良渚沿山港水环境治理工作,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确保各项治理工作的资金需求。

(五)完善台账制度。根据《杭州市河长制长效机制考评细则》的有关要求,加强台账资料整理和素材积累,做到过程有记录、年终有总结,并做好相关信息的共享和发布工作,对已有的河长制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使河长制工作真正符合实际需求。

(六)加强宣传报道。进一步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积极整合各种宣传资源,运用多种宣传形式,正面宣传工作中的进展成效和经验典型,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主题的治水宣传活动,鼓励和发动“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团体、中小学生、志愿者参与到治水工作中来,努力营造全民治水、共建共管良渚沿山港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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