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跨乡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意见》(浙政发〔2022〕3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开展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严格保护耕地,优化国土空间,高效配置资源,推进城乡统筹,促进共同富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现将《关于高质量开展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实施意见(代拟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在线征集的方式或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杭州市余杭区溪沁街8号中国电信浙江创新园1号楼1单元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刘腾宇,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457354735@qq.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4日。

联系人:刘腾宇,联系电话:0571-89391701

关于高质量开展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实施意见(代拟稿).doc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3年3月23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