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余杭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民政领域法治水平和治理能力,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行政,积极规范行政执法方式。聘请1名法律顾问,积极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全面落实履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职责;推进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4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机关对所有申请及时予以告知或答复,做好政策解读,全部按时办结。2022年,我局制定出台《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余民〔2022〕7号)共1个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法定程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0天,所有流程符合法定程序。

(二)广泛宣传,营造依法行政浓厚氛围。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能力建设并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坚持开展机关党员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干部学习新干线”法律知识学习考试等,不断提升全局人员法治意识,提高执法能力。开展局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培训及持证人员再教育工作。目前全局共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13名。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利用民政微信公众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婚姻登记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宣传推广。

(三)强化监管,全面提升依法管理水平。2022年,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抓好民政业务法治工作,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一是推进地名清理整治工作。抓好新建居住区、建筑物的地名标志及规范地名使用验收,2022年共验收5个房产开发项目;利用群众信访契机,抓好不规范地名整改落实,向区公安分局下发了整改函2份、房产开发单位2份;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于一些没有经过审批的不规范路名,督促镇街抓紧名称申报,同时将审批的标准名称告知各标牌设置单位,及时做好设置和整改。(2022年5月份以后,居住区、建筑物地名标志验收根据新的法规规定由区住建局负责)二是开展“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重点是将“活人墓”清查与“住宅式”墓地、豪华墓地、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两路两侧‘青山白化’”等历年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坚决杜绝先整治后恢复、边拆除边新建的现象发生,在统筹兼顾中提升治理效果。共累计开展各类检查14次,整改的问题4个(处),对部分违建公墓进行了拆除整治。发布《推行“节地、生态、文明”殡葬倡议书》,进一步加大清明、冬至节日期间文明殡葬宣传力度,积极倡导文明丧葬新风。三是强化社会组织规范管理。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管,2022年,余杭区累计注册登记社会组织862家,其中社会团体14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98家,基金会19家。落实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下发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年度年检工作相关文件,当年度完成年检658家(民非550社团89基金会19),其中合格535家,基本合格22家,不合格101家。四是推进婚姻登记文明服务。2022年办理结婚登记5369对,离婚登记978对,离婚申请1270对,补领结婚登记证35054对,补领离婚登记证130件,查询档案3万余人,接待量8万余人次。做到准确率、合格率100%,无差错无投诉。

二、存在不足

2022年,余杭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专业人员不足,法治队伍能力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手段还比较单一,法治学习效果还有差距。三是法治思维尚未完全形成。部分工作人员对于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不够熟悉,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做到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并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定期检查监督,推动法治工作落地落实。2022年,区民政局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2022年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中,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当作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来推动落实。出台《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不断提升民政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区民政局将继续围绕民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积极为我局民政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加强法治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民政部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民政系统干部培训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是加强普法宣传。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加大对于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围绕难点、热点民生工作,进一步突出广大群众关心的民政工作,以现场咨询、现场解答、发放宣传册等互动形式,强化民政普法宣传教育。

三是深化行政审批。按照合法合理、精简、效能、权责统一、公开透明、监督制衡等原则,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标准、条件、责任、权限、时限等做进一步规范。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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