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鲁宝新厨具有限公司:

投诉人:沈阳鲁宝新厨具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华路112号6层

被投诉人1: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仁和街道办事处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仁河大道1号

被投诉人2:浙江宏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星河路44号天奇智联科创园1幢501        

相关供应商:杭州新艺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笕桥镇横塘社区2区116号

投诉人沈阳鲁宝新厨具有限公司对仁和街道东塘中心小学(三白潭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编号:HBCG-2022-012,以下简称项目)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3年1月9日向本机关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1月9日起正式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沈阳鲁宝新厨具有限公司诉称:投诉事项1: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的中标公告中的标的的规格(长*宽*高)型号对招标文件的分项报价表中的规格(长*宽*高)型号未作出完全实质性响应,根本通不过符合性审查,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也是废标文件。事实依据:浙江政府采购网公示的中标人产品明细。以上公示的中标人的标的信息中,标的型号完全没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规格(长*宽*高)和型号是完全两个不同的概念,规格(长*宽*高)指投标标的外形尺寸,长度,宽度,高度等,而型号则是标的出厂编号,是同一类产品专用的个性。规格(长*宽*高)和型号是属于投标文件中的符合性要求,规格型号是对产品主要功能与物理结构的指标式表述,他们都附着于具体产品之上的标签,并与商品的价格存在紧密和直接的关系。标的规格(长*宽*高)可以允许有偏差,但是不能没有规格(长*宽*高),而型号也同样必须具有,规格(长*宽*高)型号都是符合性证明材料,其中“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査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附招标文件中P107格式。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第五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第五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投诉事项2: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的中标公告中的标的信息不全面、不完整,该中标结果公示信息明显为不合理不合法,同时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即为无效文件,中标结果应为无效中标结果。事实依据:以下是(浙江宏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仁和街道东塘中心小学(三白潭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的标的信息。附截图。以上公示的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明细中,其中标的名称、标的型号、标的品牌、标的数量、标的单价都不全,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有很多种,为什么别的产品的详细信息不进行公示呢?公示中的这3个主要标的,是招标文件中明确标明这3个标的(单向调理台、双眼大锅灶带后背烟道、油烟净化器(烹饪间))为主要标的信息吗?还是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随便将这3个标的列为了主要标的?故意不公示其他的标的详细信息?招标文件没有特别标明的标的信息,就应该不分主次,都是主要标的,都应该进行公示,这样的公示结果为无效中标公示结果,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邀请招标采购人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还应当将所有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诉事项3: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其中部分生产制造厂家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序号9灭火系统,其中生产制造厂家为山东裕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根本不具备生产灭火系统的资格和能力,所以该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是不真实的,无效的,根本通不过资格性审查,故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事实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的中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序号9。以上序号灭火系统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要想生产制造这个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取得全国制造行业强制产品CCC认证证书方可生产制造,否则就是违法生产,就不允许生产、制造,更不允许进入市场流通,也不允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经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附截图)山东裕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根本没有灭火系统的CCC强制认证证书。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附截图;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修订),附截图。法律依据: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十条 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进口商(以下统称认证委托人)应当委托经国家认监委指定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对其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的产品进行认证。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委托企业或者被委托企业均可以向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委托。根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投诉事项4: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其中部分生产制造厂家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序号18(排烟风柜降压启动装置),其中生产制造厂家为杭州杭益电气有限公司,根本不具备生产排烟风柜降压启动装置的资格和能力,所以该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是不真实的,无效的,根本通不过资格性审查,故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事实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的中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序号18,附截图。以上序号排烟风柜降压启动装置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要想生产制造这个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取得全国制造行业强制产品CCC认证证书方可生产制造,否则就是违法生产,就不允许生产、制造,更不允许进入市场流通,也不允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查询(附截图)杭州杭益电气有限公司,该公司根本没有灭火系统的CCC强制认证证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查询:附截图。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修订),附截图。法律依据: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十条 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进口商(以下统称认证委托人)应当委托经国家认监委指定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对其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的产品进行认证。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委托企业或者被委托企业均可以向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委托。根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我公司认为此次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无效,应为废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并尽快给予我公司书面回复。如果回复不满意,我公司将保留向同级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复议或有关部门行政诉讼的权利。

被投诉人浙江宏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辩称:1、中标单位提供的所投产品具体配置表中并未更改格式填写,规格型号这一栏按照招标文件内清单要求填写。规格型号正确理解为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任意选择一种响应即可满足,中标单位响应的内容是具体服务内容并无过错不当,且此项也不属于废标项,事实依据不足,质疑不成立;2、网上产品信息没有详细公示是因为公示内容中标价格属于中标单位商业机密,我查阅之前其他中标公司都是只公示部分内容;事实依据不足,质疑不成立。(后附相关证明资料);3、后附裕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生产资格和能力证明材料;4、后附杭州杭益电气有限公司CCC强制认证证书。

被投诉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仁和街道办事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相关供应商杭州新艺厨房设备有限公司辩称:1、中标单位提供的所投产品具体配置表中并未更改格式填写,规格型号这一栏按照招标文件内清单要求填写(后附清单)。规格型号正确理解为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任意选择一种响应即可满足,中标单位响应的内容是具体服务内容并无过错不当,且此项也不属于废标项,事实依据不足,质疑不成立。2、网上产品信息没有详细公示是因为公示内容中标价格属于中标单位商业机密,我查阅之前其他中标公司都是只公示部分内容;事实依据不足,质疑不成立。(后附相关证明资料);3、后附裕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生产资格和能力证明材料;4、后附杭州杭益电气有限公司CCC强制认证证书。

经调查查明:

一、仁和街道东塘中心小学(三白潭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BCG-2022-012),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2022年11月18日发布招标公告,12月13日10:00开标,12月13日发布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杭州新艺厨房设备有限公司,12月20日发布更正公告,更正事项为采购结果,更正项为: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更正前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更正后事项:详见附件中的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二、质疑阶段,投诉人沈阳鲁宝新厨具有限公司就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与投诉事项一致。浙江宏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质疑事项做出了答复,具体为:质疑事项1的答复:中标单位提供的所投产品具体配置表中并未更改格式填写,规格型号这一栏按照招标文件内清单要求填写。规格型号正确理解为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任意选择一种响应即可满足,中标单位响应的内容是具体服务内容并无过错不当,且此项也不属于废标事项,事实依据不足,质疑不成立。质疑事项2的回复:网上产品信息没有详细公示是因为公示内容中标价格属于中标单位商业机密,我查阅之前其他中标公司都是只公示部分内容;事实依据不足,质疑不成立。(后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事项3的回复:后附裕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生产资格和能力证明材料。质疑事项4的回复:后附杭州杭益电气有限公司CCC强制认证证书。

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中的“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载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的“前附表”载明:

8

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A货物类。

9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标的:厨房设备项目,属于工业;

四、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的“二、采购清单”中,明确了规格型号的要求。采购清单同时注明:1、以上采购清单中所列图片只作为生产制作时的参考款式与样式,具体制作以“规格、参数”中要求为准;2、若所投设备有规定外形尺寸,则外形尺寸(SIZE)的长、宽、高允许在±5%以内偏差。

五、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中的“报价文件部分”中的“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如下: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果有)

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年限)

1








2































投标报价(小写)


投标报价(大写)


注:

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

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一栏中,货物类项目填写规格型号,服务类项目填写具体服务。

4、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

5、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六、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中的“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中的五、符合性审查资料如下:

序号

实质性要求

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2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3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

见投标文件第  页

4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

见投标文件第  页

七、杭州新艺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对采购需求清单中的规格型号进行了响应。其报价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一栏填写的事项,与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具体配置表一致。

八、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中的“二、采购清单”载明:

16

排油烟罩灭火系统

SIZE:双瓶

1、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是厨房烹饪设备及排烟罩、烟道必备的消防保护产品;本设备24小时自动探测火灾,自动灭火启动方式:机械式自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                                                                                                                                                                                                                                                                                                                                                                                                                                                                                                                  2、药剂充装量:单瓶组药剂装置≥3.5L,双瓶组药剂装置≥23L。                                                                                                                                                                                                                                                             4、联动性能单瓶组喷射时间≥19.2秒,喷射延迟时间≥1.0秒,具有水冷却功能装置,在灭火剂完全喷射后,水流联动阀应能立即开启喷水,自动切换时间≥2秒                                                                                                                                                                                                                                                   5、联动性能双瓶组喷射时间≥23.1秒,喷射延迟时间≥1.0秒,具有水冷却功能装置,在灭火剂完全喷射后,水流联动阀应能立即开启喷水,自动切换时间≥3.1秒    

8

排烟风柜降压启动装置

与排油烟风柜相适配

外配类产品,选配,只在总包单位未给排烟风柜配套降压启动装置时,本供应商才提供

6

排烟风柜降压启动装置

与排油烟风柜相适配

外配类产品,选配,只在总包单位未给排烟风柜配套降压启动装置时,本供应商才提供

另,采购需求清单中冷冻冷藏双温四门冰箱、四门玻璃门冰箱、冷藏操作台、四门陈列冰箱(冷藏)等拟采购标的,要求提供3C证书。

九、杭州新艺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序号9载明:排油烟罩灭火系统“品牌:山东裕蓉”......制造商为山东裕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序号18载明:排烟风柜降压启动装置、排烟风柜降压启动装置、“品牌:杭州杭益”......制造商为杭州杭益电气有限公司。

十、《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年7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公布 根据2022年9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1号修订)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和第四十九条规定,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经认证,但尚未出厂、销售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告诫其产品生产企业及时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十一、投诉调查处理阶段,被投诉人浙江宏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相关供应商杭州新艺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均提供了山东裕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消防设备,厨房设备自动灭火装置及配件;消防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名称均为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本机关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了核实。

十二、投诉调查处理阶段,被投诉人浙江宏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相关供应商杭州新艺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均提供了杭州杭益电气有限公司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自我声明(产品名称分别为:动力柜、非标箱、双电源柜、照明配电箱)四份,产品类别均为:CCC/低压电器。本机关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了核实。

本机关认为:

一、关于投诉事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五款规定,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杭州新艺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的规格型号,进行了响应。招标文件提供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格式范例中,对规格型号的填写要求为“填写规格型号”。投诉人主张“不能没有规格(长*宽*高),而型号也同样必须具有”,但未能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故对其主张不予支持。杭州新艺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报价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填写的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与其商务技术文件相符,也未违反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无明显不当。同时,对“规格型号”的填写要求也不属于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的实质性要求规定。据此,投诉人关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的中标公告中的标的的规格(长*宽*高)型号对招标文件的分项报价表中的规格(长*宽*高)型号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根本通不过符合性审查,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也是废标文件”的投诉事项,不成立。

二、关于投诉事项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被投诉人于2022年12月20日发布更正公告“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但公告内容仅包括单向调理台、双眼大锅灶带后背烟道、油烟净化器(烹饪间)等三个中标产品的相关信息,且对此未能进行合理说明,并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应当依法承担不利后果。但,投诉人仅以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存在瑕疵为由,主张“中标结果无效”缺乏依据,不予支持。据此,投诉人关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的中标公告中的标的信息不全面、不完整,该中标结果公示信息明显为不合理不合法,同时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即为无效文件,中标结果应为无效中标结果”的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

三、关于投诉事项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权利和职责,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采购人对拟采购标的产品有特定要求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对排油烟罩灭火系统,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参数和指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也未以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为由,停止评标工作。投诉人主张“以上序号灭火系统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生产制造厂家为山东裕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根本不具备生产灭火系统的资格和能力”,但未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投诉调查处理阶段,被投诉人浙江宏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相关供应商杭州新艺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均答复“裕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生产资格和能力证明材料”,并提供了山东裕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等材料,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规定,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不能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故,根据现有证明材料,对投诉人主张难以支持。据此,投诉人关于“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其中部分生产制造厂家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序号9灭火系统......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的投诉事项,不成立。

四、关于投诉事项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采购人的权利和职责,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采购人对拟采购标的产品有特定要求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对排烟风柜降压启动装置,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参数和指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也未以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为由,停止评标工作。投诉人主张“以上序号排烟风柜降压启动装置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生产制造厂家为杭州杭益电气有限公司,根本不具备生产排烟风柜降压启动装置的资格和能力”,但未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投诉调查处理阶段,被投诉人浙江宏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相关供应商杭州新艺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均答复“杭州杭益电气有限公司CCC强制认证证书”,并提供了杭州杭益电气有限公司动力柜、非标箱、双电源柜、照明配电箱等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自我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规定,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不能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故,根据现有证明材料,对投诉人主张难以支持。据此,投诉人关于“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其中部分生产制造厂家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序号18(排烟风柜降压启动装置)......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的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投诉人沈阳鲁宝新厨具有限公司关于仁和街道东塘中心小学(三白潭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BCG-2022-012)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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