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回迁安置工作秩序,确保拆迁群众切身利益的实现,经研究,决定开展安置小区地下车位分配工作。现将分配方案明确如下:
一、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为签订《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西溪北苑回迁安置户。
二、分配原则
1.自愿申报原则。即由安置户自行填报《车库(区域)分配意向选择表》,方案制定时尽可能满足居民实际需求。
2.就近分配原则。根据居民分配意向,结合房源、车位的数量和位置,尽可能就近就便安排车位。
3.公开公正原则。秉承“阳光回迁、惠民利民”的工作理念,坚持做到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公开,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4.自愿调换原则。车位分配后,经双方自愿,社区和街道审查备案,安置户可将已抽取的车位与其他户进行调换,必要时也可以向街道申请调换剩余的车位。
三、分配标准
户内只有1套房源的分配车位1个;户内有2套及以上房源的分配车位2个。
四、分配方式
西溪北苑小区地下停车位以签订《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时的户为单位,采用分步推进的办法实施。只分配1个车位的,在主力户型对应分配区域就近抽签确定;可分配2个车位的,第1个车位在主力户型对应分配区域就近抽签确定,第2个车位如不能在主力户型对应分配区域安排就近抽签的,则在其他户型房源所在位置对应区域就近抽签确定。
五、分配面积
车位面积以专业测绘公司出具的报告为准。结算时,设定上限面积为12.72平方米,车位面积超过上限标准的按上限面积结算,低于上限标准的按实测面积结算。
六、结算标准
车位结算价格以《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书》中约定的标准执行,第1个车位按优惠价购买、第2个车位按成本价购买。
七、分配流程
地下车位分配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具体为:
(一)第一阶段:分配第1个车位
1.征求车位意向。通过意见征询,明确安置户第1个车位的配选意向,计算各区域车位的需求数量。
2.公布抽签区域。根据安置户配选意向,结合未分配房源情况,按单元划定第1个车位的分配数量和位置,结果予以公告。
3.缴纳购置款。安置户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银行缴纳车位购置款。
4.开展车位分配。安置户缴纳车位购置款后,根据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抽签摇号活动。
5.公示车位信息。公示抽签结果和各区域剩余车位信息。
(二)第二阶段:分配第2个车位
1.征求车位意向。通过意见征询,征求安置户第2个车位的配选意向,计算各区域车位的需求数量。
2.公布抽签区域。根据安置户配选意向,结合未分配房源情况,划定第2个分配车位数量和位置并予以公告。
3.缴纳购置款。安置户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银行缴纳车位购置款。
4.开展车位分配。安置户缴纳车位购置款后,根据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抽签摇号活动。
5.公示车位信息。公示抽签结果和各区域剩余车位信息。
八、有关事项
1.为遵从民意,街道将下发《车位分配意向选择表》,安置户未在规定时间作出意向选择的,视作默认推荐方案。
2.车位抽签由公证部门组织实施,意向调查、抽签摇号、结算交付等各环节工作的具体时间以届时发布的公告、通知为准。
3.车位分配后,剩余车位的停车管理暂按现物业停车方案执行。
4.购买车位款和停车费均用于本小区物业管理和基础设施改造支出。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五常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