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现将《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13号)(附件)翻印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目录的补充说明

(一)已纳入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是否为全省联动采购项目由省财政厅根据工作实际决定。

(二)已纳入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未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且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采购人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可通过电子卖场采购。电子卖场采购不能满足需求的,采购单位可按照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自行采购。

(三)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者年度批量预算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依法实施分散采购。我区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货物、服务类项目:50万元;工程类项目80万元。

(四)公开招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实行公开招标。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全省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省、市、县(市、区)三级均为400万元。

建设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项目,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执行。

二、其他规定

(一)对依法不进行招标但需要进行政府采购的建设工程项目,采购单位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采购单位应加强采购需求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定实施单一来源采购,不得扩大适用情形,应当依法执行法定采购程序,不得仅以会议纪要代替采购流程。

(三)采购单位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科技创新,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采购单位采购农特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贫困地区的农特产品。

(五)采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制定实施电子化采购内部规程,加强对本单位实施电子卖场采购的管理,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三、工作要求

根据2022年杭州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考核结果,特做如下要求:

(一)深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开展政府采购支持融资畅通工程,协同相关部门加快政采贷、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业务门槛和融资利率,提高授信额度,加快放款速度。

(二)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三)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货物和服务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工程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四)提升采购合同签订效率。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

(五)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以上规定均纳入2023年杭州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考核,区财政局将加强对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通过政采云等系统不定期开展抽查实行日常监管。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年底考核。

附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3年1月3日

关于翻印《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的通知.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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