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征询异议的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06室,电话0571-89395394,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权利人:贺语婷、贺桂云,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新南湖绿苑6幢1单元101室,受托人:贺语婷  公证事项: 委托,公证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长丰县公证处   公证书编号(2023)皖长公证字第1463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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