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部署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也制发了相应的活动方案。现结合余杭实际,将开展第三个“宪法与浙江宣传月”暨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宣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余杭高水平纵深推进杭州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设、奋力展现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的头雁风采夯实法治基础。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三)突出宣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宣扬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发挥径山茶文化、苕溪文化、竹文化、农耕文化等文化资源优势,在良渚文化中寻找与法治原色的结合点,通过创造法治文创作品、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等形式,通过法治文化影响人、塑造人,树立法治理念。

(四)突出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宣传余杭在依法治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文化带、普法宣传方面的成果,让市民群众感受依法治理带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五、工作内容

(一)区级层面将重点组织开展下列活动

1.组织2023年余杭区“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法治市集活动。举办“宪”在进行时——余杭法治市集,24家单位开展现场法治宣传,组织法律知识竞答、趣味游戏等活动,展播法治建设宣传片,展示余杭区手绘法治地图。(主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仓前街道,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2.组织开展执法司法开放日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走进友谊综合楼园区,汇集公检法司及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进行职能介绍、了解执法司法部门工作日常等,增进对法治建设工作了解。区司法局牵头组织邀请、路线规划、统筹协调工作,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参观、介绍讲解。(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3.组织开展走进“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观仓前街道朱庙社区“公共法律服务驿站”和闲林街道闲林宪法主题馆。区司法局牵头组织邀请、路线规划、统筹协调工作,仓前街道负责朱庙社区“公共法律服务驿站”组织参观、介绍讲解,闲林街道负责闲林宪法主题馆组织参观、介绍讲解。(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仓前街道、闲林街道)

4.组织开展余杭区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展播活动。摄制2023年度法治余杭建设成果(余杭法治文化)宣传短片,在全区各电子屏幕进行展播。区司法局负责摄制,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机关集中办公点大屏投放,其他各单位负责主管大屏投放。(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

5.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满意带回家”活动。制发针对余杭居民、学生家长的一封区域法治建设工作公开信,通过“小手拉大手方式”,让广大居民知晓、理解、支持法治余杭建设。区司法局负责公开信制作,区教育局负责全区各中小学公开信发布工作。(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教育局)

6.组织开展一堂法治课活动。集中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各单位组织法治课堂进机关、进单位活动,结合工作职能和实际需求,开展针对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区教育局负责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各部门、各镇(街道)负责本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法治课堂活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

7.举办第一届“余法同行”普法创意大赛作品展。将第一届“余法同行”普法创意大赛评选的创意法治作品,线上通过区级融媒体(“看余杭”App、“天天看余杭”微信公众号)展示获奖作品)、线下通过集中作品展方式进行展示,营造浓厚余杭法治文化氛围。区融媒体中心负责线上展播,区司法局组织开展线下作品展。(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融媒体中心)

8.发布余杭区手绘法治地图。以生动活泼的手绘地图形式,展现余杭区17个法治公园、法治广场等特色法治阵地,展现余杭法治阵地建设成果,引导群众了解、游览、体验余杭法治文化。区司法局负责法治地图的绘制和发布,各镇、街道积极利用各种平台和方式开展宣传。(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9.举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解读宣传直播。与阿里巴巴网络经营合规培训法治教育基地合作,开展新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解读和宣传,增强社会各方对未成年网络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区检察院)

10.举办一次宪法主题灯光秀。利用欧美金融城楼宇墙体举办一次灯光秀,宣传宪法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区司法局负责提供标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设计制作、投放拍摄。(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司法局)

11.组织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测评工作。根据省、市统一安排,按照分层分类要求,完成余杭区测评名额的人群分配和有效测评工作。(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普法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二)各单位要根据中央、省、市、区部署,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

1.紧贴基层法治需求,深入开展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家庭、进网络、进“两新”组织、进宗教活动场所等系列活动;

2.充分运用现有媒体平台,发布宪法主题宣传活动相关信息,宣传余杭特色法治文化,壮大宣传声势,掀起宪法法律学习宣传高潮;

3.把宪法精神、法治文化融入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宣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4.发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作用,把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活动有机结合,使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

六、工作要求

(一)把握方向,提高站位。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要把开展“宪法与浙江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宪法学习宣传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结合法治余杭建设的生动实践和宝贵经验,讲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要把开展“宪法与浙江宣传月”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在近年来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经验基础上,紧紧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这一主题,做到重点突出,对象明确,形式多样,效果显著。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把新闻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宪法与浙江宣传月”系列活动的各环节和全过程,依托LED屏、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典型报道,为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请各地各单位将开展本次活动的方案及工作进展、活动信息及时报送区普法办,并于12月底前将活动总结报区普法办。联系人:何亚菲,电话:89516089,13758197829(浙政钉同号)。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宣传部         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

杭州市余杭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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