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余杭区企业租金补助政策指导意见》(余财企〔2022〕26号)、《余杭区文创类孵化载体、文化创意街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余宣〔2023〕7号)等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部门联审,浙江自然造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等1家企业符合2022年余杭区(镇街)文创企业租金补助拨付要求,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区文创发展中心、区财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区文创发展中心 刘丹丹   89515681;

区财政局 汪钟洪 89392154;

传真:86231959。

附件: 2022年余杭区(镇街)文创企业租金补助清单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心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5日

附件1 2022年余杭区(镇街)文创企业租金补助清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园区

补助时间段

补助资金(元)

1

浙江自然造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瓶窑老街

2022.1.1-2022.12.31

6095.64

合计

609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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