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企事业单位:

2023年是“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年,为贯彻落实上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全镇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现将《2023年度黄湖镇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9日

2023年度黄湖镇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杭州亚运会的举办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中期之年,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义重大。全镇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落地见效,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有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社会氛围,推动黄湖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全面学习贯彻,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于统计普法宣传全过程,不断加强党内法规学习教育。

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充分发挥统计普法宣传教育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

(二)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深度结合统计工作,扎实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真正入脑入心、成为行动自觉;把民法典作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推进统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对行政处罚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政理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治统水平。

(三)深入学习宣传以统计法为核心统计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市、区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到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对营造依法治统氛围、推进统计法治的重要作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等为重点,加强统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本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为实现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目标提供坚实保障。

二、突出重点对象,不断增强统计法治意识

(一)切实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

根据统计法治建设目标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统计普法宣传,并将此作为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手段,推动镇班子成员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不断增强统计法治意识和依法统计能力,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二)切实抓好系统内部学法用法。

推动镇本级统计员积极学法、主动用法,进一步增强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统计工作难点问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制定学法普法计划,通过专题培训、在线学习、警示教育等形式,强化本级统计人员统计普法教育。

(三)切实抓好调查对象学法守法。

在统计调查和日常管理工作中主动开展统计普法宣传,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借助业务培训会、年报会、统计基层单元活动,结合“三服务走访调研”、“助企走访”等时机,开展交互式、嵌入式普法宣传,增强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确保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上报统计数据。

(四)切实抓好经普两员学法守法。

落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求,严格做好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培训工作,将统计法治学习与经普业务学习相结合,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内容,引导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依法开展经济普查,结合普查工作开展对普查对象的法治宣传,助力营造依法普查的良好氛围。

(五)切实抓好社会公众学法守法。

坚持贴近群众,充分采用宣传折页、横幅、电子屏、展板及宣传栏等形式,广泛普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基本理念以及统计基础知识,推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走进千家万户。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第五次经济普查以及亚运会举办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对统计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对统计工作实践的支持度。

三、优化方式方法,持续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一)深化统计普法“六进”活动。

围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评估,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持续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宣传活动,推动“六进”活动与统计“八五”普法同频互促,全面展示统计普法工作成效。

(二)丰富统计法治宣传形式。

巩固拓展统计普法宣传阵地,设计和制作符合传统、网络、移动等各类媒体传播特点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作品。通过公告栏、悬挂横幅标语、广场普法、知识竞赛等方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丰富宣传载体,努力实现全镇统计法治宣传的全过程、全覆盖推进,推动形成良好法治风尚。

(三)强化“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坚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充分利用国家统计局通报的典型案例和省、市、区查处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认真组织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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