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填报日期:2023年1月3日
被处罚者名称 | 法人代表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时间 |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王熙恩 | /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151号 |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1、责令立即停止建设;2、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 2022.12.19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杭州欣之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江国道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152号 | 从事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 1、责令立即改正从事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2022.12.19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杭州鸿运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徐华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149号 | 从事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 1、责令立即改正从事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 | 2022.12.20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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