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余文) 因春节期间机动车出行相对减少,同时考虑到停车巡管员返乡过年等实际,市城管局对今年春节期间的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作出调整。
2023年1月21日(除夕)至1月27日(正月初六),除西湖景区外,全市(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道路公共泊位停车免收费,1月28日(正月初七)上午8时起恢复收费。
2023年1月21日(除夕)至1月27日(正月初六),西湖景区政府定价停车场及道路泊位执行如下收费标准:小型车8时-20时,30元/小时;20时-次日8时,5元/次;大型车8时-20时,10元/小时;20时-次日8时,5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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