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本《实施意见》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本意见自2023年2月24日起施行,2021年-2023年期间相关保险政策,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问:请问参保对象有什么要求?

答: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小农户可通过村委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保。

问:农业保险的保额与保费是多少,如何申请政府补助?

答:每个险种的保险金额和费率都不一样,承担的保费也不尽相同。大部分险种财政补贴保费70%~80%左右,水稻等主粮作物最高补贴93%,具体看购买的险种而定,主体投保时只要缴纳保费的自付部分即可。

问:请问农业保险机构有哪些,找哪家公司投保?

答:省级特色险种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市级农业经营主体综合险可选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区级特色险种现由太平洋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同一标的物不得重复投保,优先投保省市级的保险。具体可咨询区农险办。

问:投保一般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被保险人证件(个人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保对应土地租赁合同或证明(纸质)等。

解读机关: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夏天

联系电话:0571-89391765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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