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首恒建设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因未按时报送或告知相关信息被我局行政处罚余公(闲)行罚决字【2020】04097号,现该公司依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向我局申请信用修复。
经我局审核,该公司符合信用修复条件,拟同意对其信用进行修复。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1月17日-2023年1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余杭区公安分局基层基础管理大队,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何俊
电 话:0571-88728077
地 址: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52-8号
邮政编码:310000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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