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赣鹰) 昨日上午,余杭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助力“建设杭州城市新中心 奋力争当‘两个先行’排头兵”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的出台,是区人大常委会扛起新征程上率先高质量发展使命担当的郑重宣示和行动,将为提升创新策源、产业发展、区域文化、公共服务和综合治理“五大能级”凝聚共识和力量。

《决定》是区人大常委会同心同向、同力同行,是把余杭区委战略选择转化为人大实践路径的基本指南,是把区委全会“规划图”转化为人大履职“施工图”的关键一步,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力行动,是切实将区委决策部署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成全区人民自觉行动的深刻实践。《决定》提出了坚持高站位认识新定位、切实增强“建设城市新中心”责任使命的总体要求,助力推动形成建设城市新中心的最强合力。《决定》指出,区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推进“建设城市新中心”中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就涉及“建设城市新中心”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要求、作出部署。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贯彻执行“建设城市新中心”各项决策部署以及本决定的监督。围绕全力提升“五大能级”、深入实施“六大行动”,综合开展专题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专项评议等监督活动,有效助推“建设城市新中心”目标全面落实。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参与主题活动、加强代表议案和建议督办,充分调动代表投身“建设城市新中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决定》强调,各镇人大主席团、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要加强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执行“建设城市新中心”各项决策部署和本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凝聚全区人大工作合力。《决定》号召,全区各级人大代表要在“建设城市新中心”中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依法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做好“建设城市新中心”各项工作。积极参与代表主题活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围绕“建设城市新中心”开展调查研究,汇集民意、集中民智,积极建言献策,提出相应的议案、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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