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填报日期:2022年9月19日
被处罚者名称 | 法人代表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时间 |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杭州倍力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陈兴华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098号 |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 1、责令立即改正从事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 2022.9.7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杭州航星塑粉有限公司 | 汤玮东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093号 | 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数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 | 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 1、责令改正污染物排放口数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2022.9.14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杭州美特醇香食品有限公司 | 唐磊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094号 | 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 | 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 | 1、责令改正未制定锅炉废气排放口自行监测方案,未按规定对有组织废气(工艺废气)排放口废气开展自行监测的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捌佰元整。 | 2022.9.14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杭州良联五金机械有限公司 | 沈良龙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100号 | 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的规定。 | 1、责令立即改正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 2022.9.14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杭州弘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裘钱君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111号 |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1、责令立即停止建设;2、罚款人民币叁仟壹佰伍拾元整。 | 2022.9.15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杭州弘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裘钱君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112号 |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 1、责令自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改正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 | 2022.9.15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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