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住建、财政、人社、民政、发改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余杭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余杭区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调整为“余杭区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主申请人具有余杭区常住户籍,或持有杭州市、余杭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区上年度城镇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注:2021年城镇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为77184元。

申请人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生活用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当地同期15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注:2022年机动车车辆价格标准为19.8万。

3.申请家庭在主城区(含钱塘新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住房且在5年(含)内无转让住房纪录;

4.主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余杭区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保险或公积金;或持有住所(或经营场所)在区内的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5.主申请人拥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含)(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6. 申请家庭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主申请人具有余杭区常住户籍,或持有杭州市、余杭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区上年度城镇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注:2021年城镇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为77184元。

申请人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生活用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当地同期15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注:2022年机动车车辆价格标准为19.8万。

3.申请家庭在主城区(含钱塘新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住房且在5年(含)内无转让住房纪录;

4.主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余杭区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或公积金;或持有住所(或经营场所)在区内的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5.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

6.申请家庭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补贴面积和补贴标准:

租赁补贴面积标准按:

单人户享受面积标准为36平方米;

两人户享受面积标准为45平方米;

三人及以上户享受面积标准为60平方米。

租赁补贴标准:

按18元/平方米/月执行。

政策问答

一、申请人夫妻双方的哪些亲属可以作为申请家庭成员?须符合什么条件?

申请人中应有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共同居住的其他家庭成员(主要包括主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主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作为保障对象的,也应具有余杭区常住户籍,或持有居住地址为余杭区的杭州市内公安机关签注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二、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什么?

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申请家庭全部成员(含所有共同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收入扣除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支出后余下的可用来自由支配的总收入除以申请家庭人数。

三、申请家庭持有住房情况是什么?

申请家庭在主城区(含钱塘新区)、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平区无住房且在5年(含)内无转让住房纪录。

四、哪些房产须纳入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核定范围?

申请家庭的下列房产纳入核查范围:

1. 申请家庭拥有的私有房产;

2. 申请家庭承租的各类公房;

3. 申请家庭有农村批地建房;

4. 申请家庭已拆迁(含货币安置)的或享受多高层公寓安置的。

以上各项中所涉房产因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原因已转让5年以上的,不纳入房产核查范围。房产核查以《房屋所有权证》中注明的房屋所有权人、《租赁证》中注明的承租人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确定的安置对象为准。

五、住房保障优惠政策包括哪些?

申请家庭在杭州市范围内享受的以下政策应纳入住房保障优惠政策核定范围:高层次人才购(租)房补贴、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蓝领公寓等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住房优惠政策待遇。

六、申请家庭已递交廉租住房、高层次人才住房、蓝领公寓申请材料、已正式受理的或已取得资格的,能否申请公租房补贴?

申请家庭不可同时参加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高层次人才住房或蓝领公寓申请。申请家庭中有一人现已作为廉租住房、高层次人才住房或蓝领公寓申请人,且在审核阶段的或已取得资格的,均不可参加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七、实际租赁住房的租金高于/低于公租租赁住房补贴金额时,如何处理?

实际租赁房源的租金高于公共租赁住房补贴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补差;实际租赁房源的租金低于公共租赁住房补贴金额的,按实际租赁房源租金为准。

申请租赁补贴的家庭须提供区内的房屋租赁备案证。

八、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可享受多久?

余杭区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以3年为一个保障周期,累计享受不超过6年,3年期满后,申请人须重新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系统每月对保障家庭资格情况进行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停止对其发放货币补贴,违规领取的补贴应主动退回。

新政施行前已享受或通过申请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的,3年保障周期内仍按原政策执行。3年期满后需按新政策重新申请。

九、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对学历要求?

主申请人拥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含)(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十、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须持有相关证书或职称?

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

十一、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发放时间?

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符合条件并申请成功的,租赁补贴于次月月未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十二、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对提供的银行卡要求?

杭州市内一类借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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