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下发的《转发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商有关部门,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安排 2022年制造业和建筑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参照浙江省《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规范》(DB33/T2105—2018) 和《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规范》(DB33/T 2104—2018)(以下统称《评价规范》)执行;高技术服务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原则上参照制造业评价规范执行。《管理办法》和《评价规范》中指标要求有不一致的,以《管理办法》指标为准。 (一)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须为2021年8月31日前认定为设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且满足《管理办法》、《评价规范》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有关要求。 (二)申报重点领域 原则上重点支持三大科创高地、415产业集群、标志性产业链等相关领域重点企业建设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山区26县领域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1、企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事项在线办理,点击在线办理并登录,选择浙江省、申报类型(认定)后填报(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item/detail/index.do?localInnerCode=26c45564-3e24-4c86-b526-85fb873e76d3)。 2、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运行情况表等材料及附件,填报材料要求详见填报网站。省属企业上报地区选择浙江省。事项在线办理默认企业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25日 。请申报企业于9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区经信局产业数字化推进科,逾期不再受理。 二、其它事项 申报企业税务和海关涉税证明由省经信厅和相关部门统一处理,不需企业办理。 联系方式: 杭州市经信局技术创新处:85257071/85257133 余杭区经信局产业数字化推进科:88729857 技术咨询:15669919972 电子邮箱:yhjx_st@126.com 邮寄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4号楼2304室 附件: 1.2022 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名额表 (建筑业除外)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