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台、国有公司、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和市场交易秩序,保障我区水利建筑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2019〕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水利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经评估、论证,现对余杭区水利工程限价幅度范围政府指导指数予以公布,请贯彻执行。

一、水利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幅度范围政府指导指数:

1、闸站、山塘水库工程:

最高投标限价基本幅度范围为预算审核价下浮2%-4%。

2、河道整治工程(包括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河道疏浚工程):

最高投标限价基本幅度范围为预算审核价下浮14%-16%。

3、堤防工程、其他工程:

最高投标限价基本幅度范围为预算审核价下浮8%-10%。

二、水利建设工程风险控制价限价幅度政府指导指数:

风险控制价限价幅度一般不得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20%。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还须向招标人提供风险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值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三、本指导指数适用于采用“预算公开”的评标办法。

四、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现行我区水利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规定中涉及水利工程限价幅度范围政府指导指数以本通知意见为准。


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杭州市余杭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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