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权第2030528号、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证明第2026014号、余房权证中字第13136529号、 浙(2020)余杭区不动产证明第0061591号、 浙(2018)余杭区不动产证明第0091070号、浙(2018)余杭区不动产证明第0091071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2年 8 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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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2510936/2022-149944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2-08-05 15:26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0936/2022-149944
发布机构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发布日期
2022-08-05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杭登公字[2022]余75号)
2022-08-05 15:2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权第2030528号、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证明第2026014号、余房权证中字第13136529号、 浙(2020)余杭区不动产证明第0061591号、 浙(2018)余杭区不动产证明第0091070号、浙(2018)余杭区不动产证明第0091071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2年 8 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