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瑚滢 通讯员 张瓅文) 近日,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某果品商行销售的进口橙上没有中文标识,来源不清晰,可能存在食品安全、疫情防控风险。

经调查,执法人员发现涉事主体无法提供进口橙的进货凭证及入境检验等相关检疫证明。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该果品商行作出行政处罚。同时,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区市场监管局面向社会长期征集以下经营违法案件线索:经营国家海关准入名单以外的进口冷冻食品、进口水果;经营无进口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冷冻食品、进口水果;经营无来源凭证,且未经过核酸检测的进口冷冻食品、进口水果;经营走私入境的进口冷冻食品、进口水果;其他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威胁群众消费安全的各类情况。

欢迎广大市民提供线索,共同守护消费者安全,举报奖励共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举报奖励,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举报事项经查证属于特别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犯罪;

二级举报奖励,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

三级举报奖励,提供被举报方的基本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

市民可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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