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余杭区小额工程全流程电子监管系统
入库企业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代理公司、监理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余杭区小额工程全流程电子监管系统入库企业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提高入库时效、确保审核公平,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用户申报、已入库企业信息变更采用网上自主申报、系统公示形式。
2.公示期:自信息提交日当日起2天,请各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及时入库或更新。
3.各入库企业应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如果施工企业中标,其入库企业基本信息将随中标公示一同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如入库信息存在弄虚作假、数据不实等情况被查实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停止其市场行为。
5.本规定从2022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