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17、19、21期),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SC21330000300400110的装饰糖珠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悦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装饰糖珠,食品标签项目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网抽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01月14日向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 JKS21074942的检验报告,要求平台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下架。

(三)核查处置情况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方平台已经对涉案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二、抽样编号为SC21330000300400105的QQ软糖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缙云县涵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QQ软糖,食品标签项目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网抽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01月14日向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 JKS21074200的检验报告,要求平台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下架。

(三)核查处置情况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方平台已经对涉案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三、抽样编号为SC21330000300400117的爆酸果味硬糖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缙云县喵先生电子商务商行销售的爆酸果味硬糖,食品标签项目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网抽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01月14日向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 JKS21074248的检验报告,要求平台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下架。

(三)核查处置情况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方平台已经对涉案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四、抽样编号为SC21330000300400111的大眼仔爆浆软糖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平阳县希真食品店销售的大眼仔爆浆软糖,食品标签项目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网抽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01月14日向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 JKS21074234的检验报告,要求平台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下架。

(三)核查处置情况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方平台已经对涉案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五、抽样编号为SC21330000300400115的QQ软糖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丽水糖小凡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QQ软糖,食品标签项目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网抽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01月14日向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 JKS21074947的检验报告,要求平台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下架。

(三)核查处置情况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方平台已经对涉案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六、抽样编号为SC21330000300400101的眼球爆酱软糖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义乌市哈熊电子商务商行销售的眼球爆酱软糖,食品标签项目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网抽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01月14日向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 JKS21074149的检验报告,要求平台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下架。

(三)核查处置情况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方平台已经对涉案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七、抽样编号为SC21330000300400121的幸运鸭爆浆软糖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义乌市良谦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幸运鸭爆浆软糖,食品标签项目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网抽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01月14日向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 JKS21074944的检验报告,要求平台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下架。

(三)核查处置情况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方平台已经对涉案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八、抽样编号为SC21330000300400112的棒棒糖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衢州市鲜小麻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棒棒糖,食品标签项目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网抽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01月14日向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 JKS21074943的检验报告,要求平台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下架。

(三)核查处置情况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方平台已经对涉案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九、抽样编号为SC21330000300400104的眼球糖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缙云绮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眼球糖,食品标签项目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网抽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01月14日向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 JKS21074177的检验报告,要求平台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下架。

(三)核查处置情况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方平台已经对涉案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十、抽样编号为SC21330000300400108的双色果酸糖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瑞安市晟合电子商务商行销售的双色果酸糖,食品标签项目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网抽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01月14日向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 JKS21074221的检验报告,要求平台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下架。

(三)核查处置情况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方平台已经对涉案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十一、抽样编号为GC22330000300530181的杨梅酒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义乌市斌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杨梅酒,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绍兴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国家黄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二)网抽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03月31日向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 SPA202200092的检验报告,要求平台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下架。

(三)核查处置情况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方平台已经对涉案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十二、抽样编号为GC22330000312830041的银蒲杨梅酒(纯酿)(配制酒)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土鑫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银蒲杨梅酒(纯酿)(配制酒),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值,Q/WYP 0001S-2017,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网抽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06月24日向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 202218136的检验报告,要求平台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下架。

(三)核查处置情况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方平台已经对涉案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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