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行为,保障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通知》(农政改发〔2020〕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我局牵头拟定了《余杭区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征求意见稿)。

根据规范化文件制定程序,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相关的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88729016。邮箱:470702109@qq.com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7日-8月5日

受理单位: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余杭区五常街道溪沁街8号中国电信浙江创新园1号楼6单元3楼


附件:余杭区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征求意见稿).wps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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