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及《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本公告废止失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14件。

三、实施时间

2022年8月17日

四、解读机构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