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解决新形势下我区学前教育师资问题,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均衡优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改革创新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完善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结合余杭区情实际,我局拟定了《余杭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公示期间各单位与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26日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五常街道浙财科创中心A座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702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联系电话:0571-89160282
附件:《余杭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wps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