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有关部门:

经报区政府研究通过,实施面向余杭籍、临平籍市民的惠民旅游项目(景区免费开放门禁)。为规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规范对景区的补助,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2年5月 17 日                 

   


余杭区惠民旅游项目景区补助实施办法



余杭惠民旅游工程自实施以来,深受市民好评。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区委、区政府做实民生事业工作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市民共享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实施面向余杭籍、临平籍市民的惠民旅游项目(景区免费开放门禁)。为规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对景区补助,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补助对象

纳入景区免费范围的9家景区(点):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含东西区)、大径山花海、山沟沟景区(含彩虹谷)、东明山景区、小白菜文化园、径山寺、良渚古城遗址公园。

二、操作办法

由区文广旅体局负责委托制作市民卡刷卡系统相关的信息管理控制系统、刷卡设备和网络建设等工作,并做好刷卡设备的安装、系统上线的景区相关人员培训。

各景区(点)针对余杭区、临平区户籍市民,凭有效市民卡、余杭一码通到景区(点),即可享受景区(点)正常营业时间内首道门票免费(景区举办经区文广旅体局核准的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除外)。

三、补助内容

(一)对纳入本次优惠范围的余杭区内的景区按实际产生的余杭区、临平区户籍市民游览人数由余杭区进行结算。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含东西区)暂由余杭区进行结算。

(二)针对特殊人群(6-18周岁学生群体、60-70周岁老年人),按照半价补助标准执行。6周岁以下、70周岁以上人员以及景区内村民不纳入此次补助范围。

(三)政策兑现采取半年预兑现、年度结算的方式,即7月初和次年1月初由杭州市民卡公司提交各景区实际发生的客流量报告,经区文广旅体局审核确认游览人数后,按实结算,单个景区补助设封顶标准(见下表)。

各景区(点)补助标准:

序号

景区(点)

补助金额(元/人)

封顶补助(万元)

1

西溪国家湿地公园

20

80

2

大径山花海

20

80

3

山沟沟景区

汤坑茅塘30元

彩虹谷5元

80

4

东明山景区

10

20

5

小白菜文化园

10

20

6

径山寺

10元、上调后15元(因景点门票价格将于2022年上调,上调补助标准执行时间以景点调价执行时间为准)

60

7

良渚古城遗址公园

20

100

四、附则

(一)本办法由区文广旅体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实施;补助资金政策兑现时,须在区级主要媒体进行公示。

(二)纳入惠民旅游项目适用范围的旅游企业,需签订《承诺书》(附件),并严格遵守承诺书各项条款。如举办重大活动,需提前10个工作日报区文广旅体局审核。

(三)若景区开展演艺等特殊情形导致景区门票价格调整的,需凭审核文件,提前向区文广旅体局备案,待区文广旅体局会同区财政局商议调整后另行发文确认。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补助资格:

1.经查实,由于企业行为造成群众投诉至旅游主管部门,并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2.发生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

3.旅游企业存在盗刷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五)本办法追溯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本办法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原《关于余杭区惠民旅游项目景区补助实施办法》(余文广旅体〔2021〕15号)即行废止。


附件:承诺书



附件

承  诺  书



为落实区委、区政府做实民生事业工作要求,让市民共享旅游发展成果,实现旅游惠民目标,同时规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我单位承诺如下:

1.由我单位总经理对惠民旅游项目工作负总责,并至少落实一人专门负责具体工作。

2.因景区举办大型活动期间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不能实行免票的,由我单位负责对市民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3.我单位将为符合免费进入景区(点)条件的市民,购买公众责任险。

4.我单位将严格依法经营,接受和配合区文广旅体局对我单位的日常安全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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