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尚霞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筹备组: 

你们《关于要求成立民办非企业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备成立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尚霞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二、请在本批复下达后及时到区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 

三、中心成立后,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政策及章程开展活动,及时参加年检。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居民群众提供各类专业的社会服务工作。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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