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去年行政区划调整及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原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调整基础上,经区政府研究,重新确定杭州师范大学等308家企业、事业单位为杭州市余杭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按照“单位负责,政府监管”的工作机制,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加强单位内部综合治理工作。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继续发挥政府和行业监管指导作用,督促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升单位安防水平,确保单位内部安全,同时要鼓励支持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用各种智能防控技术,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安防信息互联互通,提升内保工作智能化水平和感知预警能力。为维护我区社会治安和政治稳定,打造“平安余杭”,构建和谐社会而不懈努力。

《关于确定良渚博物院等255家单位为余杭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通知》(余政办〔2018〕88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杭州市余杭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名单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

余政办〔2022〕29号.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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