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法治农业农村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开展此次清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对2021年12月31日前本部门制定的5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
三、实施时间
2022年7月15日
四、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楼红兵
联系电话:0571-88728760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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