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者名称 | 法人代表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时间 |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杭州余杭区瓶窑镇乐燃建材经营部 | 罗建州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035号 |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1、责令立即停止建设;2、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2022.5.16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杭州余杭区瓶窑镇乐燃建材经营部 | 罗建州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036号 |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 1、自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 2022.5.16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杭州长荣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戴向军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026号 |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1、责令立即停止建设;2、罚款人民币伍万壹仟壹佰肆拾肆元整。 | 2022.5.18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杭州长荣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戴向军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027号 |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 1、自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2、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 | 2022.5.18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四川勃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张艳妮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028号 |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1、责令立即停止建设;2、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玖仟元整。 | 2022.5.18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四川勃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张艳妮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029号 |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 1、自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 2022.5.18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岳阳市明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王米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033号 |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1、责令立即停止建设;2、罚款人民币玖万叁仟叁佰壹拾元整。 | 2022.5.18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岳阳市明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王米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034号 |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 1、自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2、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 | 2022.5.18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杭州环固建材有限公司 |
邓伟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023号 |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一款及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 1、自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2、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 | 2022.5.18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汪永存 | 汪永存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025号 |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1、责令立即停止建设;2、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元整。 | 2022.5.18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杭州至上汽车快修服务部 | 吴小波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040号 | 未按规定设置排污口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 1、责令立即拆除违法设立的排污口; 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2022.5.18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杭州建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郎建荣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047号 | 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 |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2022.5.18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杭州余杭区仁和街道弗恒建材经营部 | 胡富连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037号 | 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 | 1、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2022.5.31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杭州振远带钢有限公司 | 周振宁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045号 | 未按规定设置排污口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 1、责令立即拆除未按规定设置的排污口;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2022.5.31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杭州恒大润滑油有限公司 | 谢张伟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046号 | 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 违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 |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万零玖佰零伍元整。 | 2022.5.31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杭州海煌实业有限公司 | 叶雪海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053号 | 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拒不改正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四项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之规定。 |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 | 2022.5.31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鲁忠连 | 鲁忠连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042号 |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1、责令立即停止建设;2、罚款人民币捌佰陆拾元整。 | 2022.6.6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鲁忠连 | 鲁忠连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043号 |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 1、自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 | 2022.6.6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杭州锴越新材料有限公司 | 傅陆军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039号 |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及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 1、自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2、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 | 2022.6.6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杭州蓝润中空玻璃有限公司 | 郭兰英 | 杭环余罚[2022]第2000041号 |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 | 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 2022.6.7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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