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平台,区直有关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求,深刻吸取临平“6•9”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我区建设施工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开展余杭区建设施工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重点检查内容
(一)是否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二)实行施工总承包时,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是否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三)临时用房在搭设完毕后,是否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生产厂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四)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是否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落实现场监护措施,电焊、气焊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六)施工现场是否设置稳定、可靠的消防水源,满足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的需要,建筑高度大于24m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m3的在建工程,是否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竖管是否符合以下规定:
1. 消防竖管设置位置便于消防人员操作,其数量不应少于2根,当结构封顶时,应将消防竖管设置成环状。
2. 消防竖管的管径应根据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用水量、竖管内水流速度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七)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是否分开设置,临时用房是否与高压电线、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及易燃易爆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和消防间距。
(八)施工人员的临时宿舍、办公用房是否超过3层,是否采用易燃、可燃建筑构件或夹芯板材。临时用房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做到以下几点:
1. 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备2具灭火级别不低于3A的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
2. 积极推进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使用,根据《关于积极推进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使用的通知》(杭公消〔2016〕39号)文件要求,独立式烟感器应当设置在房间室内中间位置,按每房间一个设置(面积不超过20平方,超过面积的按每20平方安装一个设置),安装后不得有物体遮盖。
3. 优先使用36V安全电压、限流器等技术,宿舍内应做到“只留开关不留插座”,全面应用USB手机充电接口设置,使用空调的应单独设置线路,并对线路进行全封闭保护。
4. 安排专人对生活区电动车的充电管理,设置220V集中充电区。
5. 宿舍区活动房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缆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易燃易爆品,严禁煮饭做菜,如有需求须设置应急做饭点。
6. 定期、定人、定责对所有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修、保养、更换,确保正常使用,并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养,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漏电诱发火灾。
7. 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m2,其他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100m2,宿舍房间内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2.5m2,每间宿舍居住不得超过8人,不得采用通铺且床铺不得超过两层。
8. 在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后,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1个月内拆除宿舍、办公用房、围挡等临时设施,并清理场地。
9. 高层建筑、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外脚手架是否采用不燃材料搭设。
10. 施工人员上岗前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用火、用电、用气常识,是否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要求。
11. 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各岗位人员火灾报警、引导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演练。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6月13日)。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制定建设施工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专题研究,并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要求建设工地各参建单位按照本方案,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并制定本工程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14日-6月25日)。各有关单位根据行业主管或属地职责,开展每日检查或抽查,督促建设工地落实建设施工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各项措施要求,各单位适时开展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滞后、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对问题较多的工地责令整改并进行查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25日-6月30日)。各有关单位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成效和不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建设施工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长效机制和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企业自查。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迅速响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本企业在建工地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原则完成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查整消闭环机制。并将检查情况及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记录在册,建立隐患排查与管理台账。同时,各工地要认真填写自查自纠登记表(附件1),于6月25日前向区住建局报送备案一份。
(二)属地巡查。镇街(平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工地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排查计划,原则上每周对辖区范围建设工地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显著安全问题第一时间通过浙政钉群上报至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存在问题项目进行严厉查处。
(三)行业排查。区住建局将从即日起,由局领导带队分5组对全区建设施工领域消防安全检查,各有关单位相关负责人也要在期间带队对本辖区建设工地开展消防工作检查,切实形成条块结合的监管合力。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