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法治农业农村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余杭区农业农村局对2021年12月31日前本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杭州市余杭区溪沁街8号中国电信浙江创新园1号楼4单元三楼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法规科,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578233623@qq.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日。

       联系电话:0571-88728760


       附件: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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