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中学、各镇(街道)教育指导中心学校、教育发展研究学院: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关于2022年余杭区、临平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余教〔2022〕33号)的文件要求,现就2022年余杭区、临平区各类高中招生加分项目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符合下列三类中任何一项条件的考生,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
(一)三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下同),外籍华人子女,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须随家长在国(境)外连续生活360(含)天以上,下同);
(二)少数民族考生;
(三)港澳台籍考生。
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类加分条件的,同类(三侨考生、外籍华人的子女与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只取其中一项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不同类别可累计加分。上述三类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按《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警备区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联〔2014〕2号)(见附件1、2)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军人子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分进行加分。
符合军人子女加5分条件的考生,若同时符合上述第一条中加分条件的,可与第一条中获得的加分进行累计;符合军人子女加20分及以上条件的考生,不再享受其他累计加分。
三、符合条件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子女,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具体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该类加分与其他类别的加分累计与军人子女加分累计相同。
四、申请与审核程序
申请和审核工作在2022年5月底前完成,逾期不再办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申请加分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带《登记表》以及附件4中规定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外籍华人的子女(带《登记表》以及附件5中规定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港澳籍考生(带《登记表》以及附件7中规定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援鄂医疗队员子女考生(带《登记表》以及附件8中规定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特殊情况加分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带《登记表》以及附件9中规定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30日到相应区教育局相关科室办理,现场审核。地址:余杭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余杭区五常街道西坝路51号浙财科创中心A座805室),临平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临平区乔司街道世纪大道928号世纪大厦20楼2010室),下同。
(二)符合加分条件的军人子女,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申请方式、审核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见附件3);符合加分条件的三侨考生,由区侨办审核(申请方式、审核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见附件6);符合加分条件的台籍考生,由区台办审核(申请方式、审核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见附件7)。
(三)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于5月6日——5月27日,由就读学校替学生进行代办,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hz.zjzwfw.gov.cn,下同)在线申请(建议由班主任操作,操作指南另发。如学生因疫情等原因无法到校,则可以由家长进行代办),通过数据共享获取考生民族信息的方式进行审核。
各初中学校完成申请后,请将《考生加分登记表》(见附件10)、《汇总表》(见附件11)电子稿及纸质稿(学校盖章)于6月1日前报送至辅导站(余杭区)或中心学校(临平区),由辅导站或中心学校审核无误后,将《考生加分登记表》和《汇总表》电子稿及纸质稿(辅导站或中心学校盖章)报至相应区教育局相应科室。
所有经审核后的加分学生名单、加分分值等由两局公示、核准后加分。
五、其他
各学校要指导相关考生(家长)做好加分手续的办理,防止部分考生错报漏报。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相关内容摘录.wps
附件2.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警备区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联〔2014〕2号)相关内容摘录.wps
附件9.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加分所需材料.wps
附件10.2022年余杭区、临平区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考生登记表.wps
附件11.2022年余杭区、临平区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考生.wps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