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是共同富裕的重要内涵,生态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生态补偿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我区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及重要水源地、生态保护区为生态补偿重点,结合区情区况,创新机制体制,因地制宜选择补偿模式,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探索挖掘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以生态补偿机制实现“生态美”促“共同富”,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排头兵。

以区域补偿促进西部富美

西部五镇是我区保育山地丘陵生态、涵养水源之地,自2009年起即在此区域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20年进一步修改完善,出台《关于完善大径山生态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构建导向明确、权责明晰、规范有序、保障有力的生态保护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

通过森林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宜居环境建设、生态产业发展、生态长效维护等手段,不断完善西部片区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提升生态设施、绿色产业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形成自然宜居的生态安全体系,有效保护西部片区生态环境资源,将大径山生态区建成生活品质优、生态环境健康、生态经济高效、生态文化繁荣的“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实现西部富美。2009年以来,累计转移支付8.85亿元,补助生态项目15余亿元,补助资金按10%的比例逐年递增。

以水源补偿助推绿色共富

余杭始终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主线,以水资源保护和水质改善为主要目标,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水源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

先后建立东苕溪流域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资金、闲林水库水源保护生态补偿资金、青山村龙坞水库“善水基金”信托等饮用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充分调动饮用水源地保护积极性,使因保护生态环境而经济发展受到限制的区域得到经济补偿,增强其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的能力,促进保护地区与受益地区平衡发展,实现保护与发展共赢。

以固废补偿推动共同富裕

我区积极探索固废领域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固废无害化处置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发展保障,通过“生态补偿”走进来和走出去,提高固废类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打造特色“无废”城市样板。九峰生活垃圾处置项目落地,余杭区在杭州市相应补助的基础上,出台了《余杭区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环境改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建立“居民随时监督”模式,营运至今,中泰街道已收到补偿资金2.8亿元,先后实施包括交通、饮水、文体等148个民生实事工程,街道生态环境大幅改善,环保设施化“邻避”为“邻利’的生动案例得到生态环境部高度肯定并示范推广。

对于污泥处置能力不足问题,余杭区积极与德清县政府对接,签署《环境互保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设施共享、环境共保的“污泥生态补偿”模式,由德清中能接收余杭区一般污泥,余杭区政府支付生态补偿资金,用于德清中能所在地雷甸镇的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领域,共同促进双边发展。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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