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余杭晨报 记者 严嘉慧 通讯员 梁锋)9月27日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促进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的决定》(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余杭描绘共同富裕美好画卷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3000余字《决定》的背后,是区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切实将中央、省市区委的政策主张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成全区人民的自觉行动,有力促进和保障余杭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

《决定》共分十条,简要阐述《决定》出台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提出全区上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先行探路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紧抓“创新余杭、品质之区、文明圣地”为引领的全域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基础和优势,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扛起推进共同富裕的时代担当,在全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探路先行、作出示范,努力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余杭经验。

《决定》强调,要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问题导向、为民导向,以数字化、高端化、国际化、一体化、品质化“五化共促”为路径,深化“三个全域”建设,以“提升创新策源能级”“全面落实收入双倍增计划”“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争先”“实施‘西部富美’‘靓城行动’”“全面打造文化文明高地”“建设全域美丽大花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七大举措为抓手,力争实现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在缩小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上争做示范。

《决定》的出台,也引起了与会区人大代表的热烈讨论。

“余杭在共同富裕创建探索上有决心、有行动,我相信我们一定会有一番作为!”作为一名社区书记,区人大代表骆国华多年来深耕于基层,对余杭近年来的快速发展有着更深切的感受。他表示,将来会继续带领班子继往开来勇攀高峰,做深做实社区各项民生实事工作,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的过程中,我们律师必须要找准历史方位,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律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区人大代表项坚民看来,共同富裕离不开基层治理现代化,而社会治理体系的数字化转型,关键在于打通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沟通和反馈渠道,让社会治理直接联结广大人民群众,打造基层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扎根余杭文化事业20多年的区人大代表朱丽君认为,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至关重要。“如何让政策‘接地气’是一直在思考的问题,我们会将一些政策编排成喜闻乐见的小品、情景剧等,把共同富裕融入到百姓日常生活中。”作为区文化馆副馆长,朱丽君每年策划“百场下乡”“美丽洲大舞台”、文化走亲等各类演出150余场次,开展各类下基层辅导活动1000余场次,不断打造精品节目,努力实现群众的精神富裕。

字字珠玑,句句箴言,段段入心。《决定》向全区上下发出号召,激励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各类企业及经营者各展所长,找准服务保障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汇聚起推动共同富裕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