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余杭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随全区发展新格局,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探索创新,打造特色亮点。一是探索实施行政执法监督评议体系,体系入选《2021年法治蓝皮书》,在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组织召开的“行政执法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座谈会”上进行汇报交流,并获得司法部试点项目。二是探索建立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法治化管理“一件事”场景,场景列入全省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1”目录进行建设。三是升级镇街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红黄蓝”指导手册、优化合法性审查线上办理流程,工作经验由被《竞跑者》录用刊发;四是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基本建成“智慧复议大脑”,全省首创行政复议员制度,推动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二)做好源头把控,提升决策能力。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要求,向各科、所征集2021年度局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履行经集体审议确认当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程序;对我局纳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核,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实际,梳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对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实体程序的全面审查;及时备案、及时公开。三是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对行政机关合同开展合法性审查,杜绝违法违规及歧义性条款,未发生合同争议,保障全局工作有序开展。

(三)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组织全局开展行政执法证件统一换证,实现换证率100%;积极动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组织新招录人员参加全区行政执法资格培训与考试,不断增强全局执法队伍力量,全局行政执法证件持证率达95%以上。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区划调整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列入区划调整后全区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名单;通过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专栏及时公布并更新行政执法信息。三是促进律师行业发展提质增速。严格履行检查考核职责,顺利完成律所及其律师、法律服务所及法工的年检考核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发现的违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学习研究新一轮律师行业扶持政策,助力法律服务行业队伍壮大。四是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在仓前街道顺利过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探索打造“网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法律援助法专题宣传,大力推行法律援助案件首问代办服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4.3万余件。组织“法企同行”“千所联联会”“法雨春风”等系列为企为民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助力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

(四)开展执法监督,助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已办结的99个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向问题较多的单位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二是开展水利系统行政执法质效专项评议,组建评议小组、召开座谈会,会同区林水局梳理台账提交第三方专家团队进行评议,促进水利行政执法规范化。三是开展涉民生执法专项线上监督,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收集案件线索,向存在执法违法问题的责任单位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增强复议应诉能力,推进行政纠纷实质化解。一是持续攻坚“两高一低”难题。推行“两高一低”五色图预警机制,每月通报排名,及时发现重点单位并督促整改;组织召开全区“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及时认清形势、补齐短板。二是多点发力压实责任。开展行政复议“以案治本”“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实施重大行政案件领导包案化解、行政案件督办函、败诉风险预警、“简案快办”等机制,对重点纠错、败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行政案件庭审观摩,增强并提高“少数关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常态化运转,压实行政应诉责任。三是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充分发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和行政争议调解委员会作用,建立行政复议纠错风险预警、行政诉讼败诉风险预警机制,引入专业力量参与重点领域纠纷化解,提供专业保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明确职责,提高思想站位。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涵和重大意义,着力提升决策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紧随上级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带头学习,提升治理能力。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三夜学、业务学习等制度及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专题学习;积极动员全体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在线直播培训、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强化依法治国理念,提升治理能力。

(三)积极部署,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局党委会议,听取本单位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部署重点任务;严格审核各项决策及制度,提出意见建议;关注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充分研判、及时把关;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暨府院联席会议上通报“两高一低”工作情况,提出工作举措。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1年,余杭区司法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现有学习培训活动内容还需充实、形式还需丰富,尤其是要紧密结合工作所需开展相应学习,提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二是队伍力量配备、队伍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局工作人员力量不足、分布不均等问题比较突出,与现有工作要求存在差距。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形式还需更多样化,目前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多为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或者有关要求开展,应进一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开展多形式、更全面的行政执法监督。

四、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余杭区司法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工作及上级部署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助力全区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把握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局及统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源头把控,增强法制审核力量,提升决策质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队伍执法水平;提升复议应诉能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新新思路做法,加快建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法治化管理一件事场景”等部级、省级试点项目,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

(三)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制度;加大决策和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力度,严格备案审查,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与行政执法评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持续巩固深化“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助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

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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