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余杭区法治政府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顺应行政区划调整新趋势,围绕全区发展新格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健全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升决策能力

1.着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要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行政区划调整后,区本级重新开展事项征集、审核报批等工作,经集体审议确定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项,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事项目录;组织指导部门、镇街同步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2.全面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实际,理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全面审查实体程序;落实备案要求,应备尽备,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区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涉及“烦企扰民”文件等多次专项清理。

3.有序开展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强化合法性审查,未发生合同争议,有效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维护国有资产、财政资金安全;开展镇街合同专项检查,对合同签订程序、实体内容进行全面检查,提升镇街合同质量。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

1.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班运作,拟定《杭州市余杭区关于全面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谋划区级层面总体形成“1+7”的行政执法队伍格局,构建完善行政执法指挥协调体系和监管执法一体化体系,推动“综合执法引领、专业执法联动”的行政执法“余杭方案”,方案呈送杭州市人民政府转呈浙江省人民政府报批。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区划调整工作实际,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专栏及时公布并更新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决定等信息;制作《区政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审核范围,严格审核要求。

3.加强执法证件和执法人员管理。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专人负责、高效组织、严格审核,共对全区近2000本行政执法证件进行统一换证;推进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按照“应领尽领”“应考尽考”原则,积极动员、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资格培训与考试,目前全区执法人员持证率达90%以上,执法队伍人员力量不断增强。

(三)多形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1.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的基础上,组建由有关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法治建设监督员组成的评查组,对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已办结的99个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向案卷问题较多的执法单位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促进全区行政执法案卷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

2.评估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水平。开展水利系统行政执法质效专项评议,组建区水利系统行政执法评议小组,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执法对象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对我区水利执法工作建言献策;梳理区水利系统近两年行政执法相关台账提交第三方专家团队进行评议,督促区林水局及时整改问题,促进水利行政执法规范化。

3.开展线上行政执法监督。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开展涉民生执法专项监督,针对核实的“许可办结超期”“处罚公示超期”等执法违法问题,向责任单位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并书面反馈整改情况,推进依法行政。

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结果运用,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案卷评查结果、执法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年度法治余杭(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落实行政败诉双重考核机制,倒逼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积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改革工作。全面梳理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进一步将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等部门的事项纳入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范围,最大程度精简各类证明;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自查,对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1.0版本)》中的300余个事项进行逐个核查,该取消的取消、该承接的承接、该变更的变更,并在权力事项库和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对本单位本系统的权力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实质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根据行政区划调整实际,相应调整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保障联席会议工作的稳定开展。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合规完成率达100%,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打下坚实基础。

3.开展系列为企为民专项法律服务行动。组织“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全年共走访企业2552家,为企业出具法律意见书、风险提示函348份,开展企业法治宣讲692次。行政区划调整后,引进律师事务所9家,助力我区律师行业队伍壮大,为企业有序发展及民生各项保障提供法治支撑。

4.积极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对涉疫决策和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行政区划调整后,及时组建区防疫政策法律顾问团、成立为企为民法律服务团,形成对内、对外两支法律顾问团队,全方位、全周期提供法律服务。

(五)持续攻坚“两高一低”难题,实质化解行政纠纷

1.多维发力开展专项整治。推行“两高一低”五色图预警机制,每月通报排名,及时发现重点单位并督促整改;召开全区“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重点研究破解行政案件发案量高、行政败诉率(纠错率)高等问题,及时认清形势、补齐短板。2021年,全区复议调撤率、协调撤诉率实现“双提升”,复议纠错率、行政败诉率实现 “双下降”。

2.着力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复议为民促和谐”,梳理涉及重点行政管理领域及群众切身利益、具有较强指导意义行政争议案件,制定专项化解方案,调解成功率达到65.5%,稳妥推动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以案治本”,针对历年复议纠错情况,确定重点整改领域和重点整改地区,实地调研走访,提出建立网络交易纠纷案件调解前置机制等工作建议,强化纠错案件的结果运用;“繁简分流”,探索行政复议简案快办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

3.压实行政应诉责任。推行重大行政争议案件领导包案化解制度,构建“一案一方案,一事一专班”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点对点化解重大行政争议。组织开展行政案件庭审观摩,通过参与司法过程,增强并提高“少数关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常态化运转,全区部门、镇街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率实现100%。

4.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充分调动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和行政争议调解委员会作用发挥,行政争议调撤率同比大幅提升,并获得戴市长肯定;发挥行政复议纠错风险预警、行政诉讼败诉风险预警机制作用,健全联动衔接机制,加强复议审判联动、加强府院沟通,积极开展行政诉讼诉中化解;引入专业力量参与重点领域纠纷化解,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实效,提供专业保障。

(六)创新升级,多点发力打造特色纷呈新余杭

1.“中国法治政府奖”成功入围。全面总结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益经验,我区申报的“AI视频巡逻助力人行道违停十分钟提醒”项目,成功入围第六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得到“法治日报”公众号通报表扬。

2.行政执监督体系建设有力推进。积极探索实施行政执法监督评议体系,体系入选《2021年法治蓝皮书》,在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组织召开的“行政执法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座谈会”上进行汇报交流,并获得司法部“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试点项目。

3.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法治化管理试点先行。探索建立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法治化管理“一件事”场景,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涉法事项风险管控,促进重大项目有效落地。场景列入全省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 S1”目录进行建设。

4.镇街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再升级。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红黄蓝”指导手册,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优化合法性审查线上办理流程,规范实体程序、提高审查质效,工作经验又被《竞跑者》录用刊发。同时,《余杭区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项目入选浙江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杭州市重点培育对象名单。

5.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再深化。进一步优化升级智慧复议系统,基本建成“智慧复议大脑”;全省首创行政复议员制度,出台《余杭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任命办法》,举办行政复议员任命仪式,由区长为行政复议员颁发任命书,推动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学法用法,主动提升法治思维。落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主要负责人主动安排学法内容,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党内法规及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法治思维,提升法治建设能力。

(二)亲力亲为,切实部署法治建设。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常委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组织开展专题述职述廉述法。区政府主要负责人部署、协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持召开余杭区第十二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暨府院联席会议,梳理并部署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各项年度任务落实到位;为首批行政复议员颁发任命书,推动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出庭应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三)督办督促,解决法治建设难点。有效执行重大行政争议案件领导包案化解机制,对行政赔偿案件和重点行政诉讼案件实施区领导、责任单位包案制度,做好案件跟踪、协调、化解工作;召开全区“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区领导集中约谈败诉率高、被“风险预警”单位,要求整改到位;建立考核月度通报机制,区领导督办重点单位及时整改、补强短板。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1年,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队伍力量配备、队伍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现有队伍力量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特别是行政区划调整后,执法人员力量不足、分布不均、专业能力不强等问题比较突出。三是行政行为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不平衡,“行政许可办结超期”“行政处罚公示超期”等执法问题依然存在,行政案件发案量、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虽均有下降,但纠错量仍较多。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2年,我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工作及上级部署要求,以“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为余杭奋力争当展示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排头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把握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制度;全面提升行政决策和制度建设质量,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严格备案审查标准,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快建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与行政执法评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充分发挥已有各项机制优势,持续巩固深化“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加强多方互通协作,助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

(三)强化数字赋能提升治理能力。围绕中心工作,借助数字赋能优势,提升全区智治水平。立足数字创新高地建设优势,进一步推进各类政务平台“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加快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评议平台”、“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法治化管理一件事场景”等部级、省级试点项目,以数字化转型为法治政府建设开辟新路径,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驶入数字化改革跑道,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

(四)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贯彻落实省市工作要求,围绕改革重点,强化区级行政执法力量统一协调指挥,加快建立区级协调指挥中心;做好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行试点镇街场景化执法模式,加大综合执法培训力度,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2022年2月28日

杭州市余杭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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