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余杭区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科学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有效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财政职能

一是做好财权事权划分。按照公平公正、属地、事权与财权匹配、高效便利四个原则,与临平财政协商一致,积极稳妥做好两区财政收支、财政结余、社保基金结余、政府债务及政府投资项目后续支出责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有公司资产权益等事项的划分。

二是保障财政收支平衡。科学有序抓好组织收入。与税务、规资等部门紧密配合,积极组织收入,2021年实现财政总收入745.31亿元,同比增长15.2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5.69亿元,同比增长14.01%,财政收入量质齐升。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根据我区项目建设实际,积极对接省厅市局争取地方发债额度,2021年获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5.1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亿元、专项债券15.13亿元。抓好区外建筑业税源管理,针对区内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要求做好税款申报工作,联合税务、住建、交通等部门出台区外建筑业税源管理办法

三是推进财政数字化转型。启用国资国企数字化管理平台,集中上线国企端十大系统和国资端五大系统,对区属国企人财物实现全流程、全覆盖的在线实时监管,有效提升企业经营决策效率和国资监管效率。创新“亲清余杭”企业综合服务系统,以“城市大脑余杭分中心”为依托,建设全方位多角度企业数据库,构建企业画像、掌握企业需求,实现企业服务精准化和智能化,打造我区涉企服务对外门户,该项工作取得杭州市综合考评第一名。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按照财政部、省厅市局关于预算管理一体化的部署,将预算管理的全流程固化到信息系统中,构建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的“制度+技术”的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各级预算规范化、标准化、自动化水平。

四是助力营商环境建设。依托“亲清余杭”企业综合服务系统,2021年上线政策163条,累计为5.8万家次企业(包含个体工商户)兑现各类资金20.73亿元。壮大产业基金,2021年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子基金”共44只,“子基金”规模450.48亿元,其中政府产业基金出资额60.16亿元,社会资本出资额390.32亿元。已到位资金180.42亿元,政府产业基金到位金额27.64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资金额152.78亿元。让利性股权在投项目77个,出资金额5.69亿元。天使梦想基金项目114个,出资金额0.93亿元。同股同权直投项目4个,出资4.91亿元。持续发挥政策性转贷资金应急、保障和普惠功能,用好4亿元应急转贷周转资金政策,2021年累计为中小企业办理转贷业务2680笔,转贷金额达114.98亿元,节约融资成本3247.32万元。

四是夯实财政绩效管理。承担全省“完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试点,形成了4个方面可推广经验做法,节约建设资金近15亿元,节约土地超12万平米,对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产生了深刻影响。搭建余杭区“资产云”2.0系统,将66个部门、12个镇街资产全部导入,通过“资产云”系统加强资产信息化管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2021年完成招标控制价评审、结算评审、PPP项目施工图预审、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图预审等财政评审任务378个,送审金额合计211.88亿元,评审审定金额合计191.30亿元,审减金额合计20.57亿元,审减率9.71%。

六是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持续推进隐性债务化解,2021年完成化债138.83亿元,完成当年计划的104.78%,累计已完成计划88.04%。持续开展“结算积案”专项行动,历史遗留的积案数量从350余个下降到4个,新受理项目杜绝了财政结算项目长期未审结现象,结算审核成果质量和审核时效大大提升。组织开展全区国企领域突出问题八个方面专项治理工作。聚焦国企领域普遍性和高发性问题,开展梳理排查工作,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并开展重点检查。

(二)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一是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布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余杭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指引》要求,做好我局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公布、备案等工作。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余政办〔2015〕235)文件办法,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法律顾问聘任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局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财政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中的作用。

(三)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一是做好执法证调整工作。受行政区划调整因素影响,及时对我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整、完善数据,申领新的执法工作证41本。二是做好执法清单调整工作。根据区编委办工作要求,对本部门权力事项运行库中132项权力事项(其中行政检查64项、行政处罚62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许可1项、其他4项)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权力事项公开信息内容准确完整。三是做好综合执法事项划转工作。为配合区政府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需要,对涉及财政处罚62项具体事项进行梳理,参照杭州市财政局划转口径,最终向余杭区综合执法局划转29项行政处罚事项。四是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2021年共实施行政处罚3项,其中警告2项、罚款1项。

(四)组织开展执法监督

一是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高质量完成我局承办的56件人大建议、47件政协提案,确保办理率、反馈率、面商率、满意率均为100%。二是组织开展专题执法监督。开展保证金清理专项检查,核实应退回保证金4047笔、87781.89万元,至目前已退回保证金总笔数2622笔,总金额57831.58万元;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的规范津补贴发放专项检查,发现退休慰问费等问题共26个并督促完成整改;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对16家单位开展现场重点检查,下达《财政检查整改通知书》15份,发现存在3方面15类问题;根据省厅统一布置会同临平区财政局开展历年扶贫资金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根据财政部统一布置会同临平区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下达《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3份,对有关问题要求单位限期整改;加快推进“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掌上执法”在财政监督“双随机”抽查工作中的应用,平台上监管事项的认领率和行政检查事项覆盖率均达100%。三是深化财政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财政预决算”、“政策文件及解读”等栏目发布财政重点工作信息,2021年共计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7条;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收到公民信息公开申请13例,均已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规定流程处理且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防范化解履职风险

一是持续推进制度建设和基础管理。印发《区财政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制定《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实施办法》、《中共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委员会“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做好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岗位变动管理、重大事项备案以及谈话提醒等。二是深化公款竞争性存放和国有企业资金规范化存放工作。落实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的实施细则,区公款竞争性存放操作细则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为公款妥善存放打造“铜墙铁壁”。三是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做法,完成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致力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四是夯实乡财管理基础。出台一系列强化规范乡财管理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流程、防范各类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结合上线“资产云”2.0,组织镇街对所属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做到账册—系统—实物三对应,并做好资产管理系统的日常更新维护。五是全面推进公共服务平台“一卡通”工作,所有发放到人(户)的涉农、民生补助资金均纳入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市民卡进行发放,确保各类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六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高度重视“两高一低”整治工作,2021年共办理复议诉讼案件2件,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区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较为传统,形式较为单一,未能充分结合财政重点中心工作;二是法制队伍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受行政区划调整以及新一轮单位轮岗竞岗影响,部分科室人员变动较大,亟需重新培训补齐短板;三是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余杭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姜根军坚持“财为政服务,法为财保障”工作理念,全力提升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

行政区划调整后,及时调整区财政局依法行政(法治宣传、 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区财政局行政调解委员会,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带头学法用法

主持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1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监察法、党内法规条例等。精心策划宪法、“两法一条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带领提升全局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依法决策

按照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无决策文件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情况。

(四)压实法治责任

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区财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和《2021年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部署和任务分解,压实法治工作责任。多次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研究分析存在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提出落实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举措。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落实落细“八五”普法规划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二是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刻认识民法典对财政政策、行政执法、“放管服”改革的指导意义,推动广大财政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两法一条例”、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把党内法规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四是强化学习宣传财政法律法规。重点宣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预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文件。继续加强各单行税法、非税收入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财会监督、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财政制度政策。

(二)进一步完善预防行政争议

一是依法制定和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范性、有序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两年一次定期清理。二是全面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三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特别是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时及时提醒业务科室做好公平性审查。四是深入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做好执法信息的公示及更新维护工作。

(三)进一步提升能力化解矛盾

一是按照省厅工作规程,将调解工作落实到财政履职、执法、复议、诉讼全过程,落实到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行政履职、涉诉举报投诉等全类型。二是审慎处理依申请公开件、信访答复件,对不予公开、确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情况,在答复时说明理由;对所申请的信息确不存在的,要穷尽检索方式,留存检索记录,为行政复议诉讼做好证据准备;对要求履职的及时分办给相关业务科室,由各业务科室根据对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在法定期限内调查处理后作出处理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四)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处罚工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财政行政处罚行为,结合2020年11月全省行政处罚办案平台启用,已梳理完成《余杭区财政局行政处罚操作指南》初稿,下一步将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其进行深入审核后下发,该指南内容涉及违法行为查处程序、行政处罚流程图、行政处罚业务文书表单、案件归档、法律法规汇编等方面。同时,加大对各科室法制联络员培训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局执法行为,提升财政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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