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余杭区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提升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30日
余杭区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提升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20〕76号)、《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5号)及《杭州市制造业“冠军”企业培育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精神,加快推进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 培育提升,着力打造一批在行业细分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隐形冠军” 、“单项冠军”,为促进我区工信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经区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主攻方向,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标杆引领与面上推广相结合、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兴产业培育相结合、壮大规模总量和提升企业质量相结合,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行业“隐形冠军” 、“单项冠军”企业,推动全区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努力推进全区工信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重点面向制造业中小企业,聚焦工业“四基”领域,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医疗器械、新能源新材料及航空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优选一批“专精特新”企业,通过三年时间的培育提升,到2024年形成500家以上具有“专精特新”特色的中小企业培育库,夯实我区制造业基础,成为推动我区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努力推进在库培育企业不断提高发展质效,通过培育全区力争认定省“专精特新”企业100家以上,省“隐形冠军”企业10家以上,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家以上。
三、主攻方向
引导并推动区内中小企业以打造 “隐形冠军” 、“单项冠军”为目标,聚焦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方向,重视技术提升,改善工艺装备,加强基础管理,成为产品质量可靠、附加值高、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的高质量发展企业。
1.专业化。即专注核心业务,增强专业化生产能力,集聚要素资源,选准主攻方向,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与大企业、大项目建立稳定的生产、研发等专业化协作配套关系。
2.精品化。即对品质精益求精,增强“精品制造”能力,树立“工匠精神”,用精良的产品和精致的服务赢得市场,开展精细化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强全过程质量管控。
3.特色化。即聚焦特色优势,增强以“特”取胜的经营能力,培育自主商标品牌,重视知识产权,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材料,生产特色产品,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特”的核心竞争力。
4.创新型。即对准市场需求持续创新,增强快速响应、快速更新能力,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建立创新机制、培养创新团队、推进创新成果转化。
四、重点任务
1.聚焦夯实成长梯队基础,强化政策资金引导。制定余杭区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医疗器械、新能源新材料及航空科技等领域,建立区级 “专精特新” 企业滚动培育库,并对 “专精特新” 培育企业的技术工艺、产出税收、经营管理等信息进行跟踪评估评价,力争到到2024年,形成500家以上具有“专精特新”特色的中小企业培育库。(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余杭分局)
2.聚焦推动中小企业壮大,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中小企业。鼓励科技人员、海外留学人员带技术成果创办中小企业,优先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引导中小企业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支持中小企业面向行业、大型制造企业提供专业化配套产品。支持 “专精特新” 培育企业参与制造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揭榜”攻关任务,围绕骨干企业卡脖子的技术难题,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平台,为 “专精特新”培育企业提供精准的技术信息和技术成果对接服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工作,支持培育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各类研发机构。推动以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为主要形式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快 “专精特新” 产品的量产、推广和迭代步伐。(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
3.聚焦加强综合平台建设,打造优质普惠服务。加强余杭区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和运营,建立健全服务规范、服务评价和激励机制,整合、调动和优化配置服务资源,完善政策咨询、创业创新、知识产权、投资融资、管理诊断、检验检测、人才培训、市场开拓、财务指导、权益维护、信息化服务等各类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普惠服务。〔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金融办)、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控集团〕
4.聚焦加快技术改造提升,提高产品质量标准。加强技术改造专业化服务指导,加快推动中小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工艺技术升级,应用国内外先进节能、节水、节材和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在 “专精特新” 培育企业中加快企业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步伐,推进数字化车间、未来工厂建设。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进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中小企业增强质量管理意识,加强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等质量管理基础工作。在 “专精特新” 培育企业中深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精细化管理、6S管理、六西格玛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支持培育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积极开展对标达标活动,推动技术标准产业化应用。(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5.聚焦唱响自主品牌培育,擦亮企业金字招牌。深入实施中小企业品牌扶持计划,引导中小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提高知识产权专利登记、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建设品牌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中小企业品牌建设指导。引导中小企业申报政府质量奖,创建“浙江制造”品字标、绿色产品认证品牌,建设产业质量品牌集群。对 “专精特新” 培育企业驰名商标保护,创政府质量奖、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浙江制造”品牌企业,注册创建境外商标品牌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6.推动提升技工队伍素质,培养高端技能人才。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培育扶持一批技能拔尖或掌握传统技艺、绝活的工匠能手,打造具有现代 “工匠精神” 的工企业技工队伍。支持高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与中小企业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建设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7.推动强化基础管理能力,实施对标提升工程。实施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工程,引导企业树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提升财务、质量、安全、用工、风险等基础管理能力。建立中小企业管理诊断制度,支持管理咨询机构和专业志愿者开展管理诊断、管理咨询服务。完善管理诊断专家库,为开展管理诊断工作提供支撑。支持 “专精特新” 培育企业学习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开展管理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管理创新实践和创新成果推广。(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
8.推动工业用地有机更新,保障企业发展空间。深入推进工业用地“3655梧桐计划”,建设新型小微企业园,到2024年,全区新建产业空间500万平方米以上。加强园区运营管理,强化企业入园准入管理,推动创新要素向小微企业园集聚,提升小微企业园公共服务能力,打造小微企业园微生态。(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9.推动企业内外市场拓展,培育建立网络品牌。支持培育企业创新营销模式,发展以销定产、个性化定制等经营方式。精选一批国内外著名的专业性展会,支持培育企业参加展览展销和产业对接交流活动。鼓励培育企业建设和加入专业性B2B电商平台,支持 “专精特新” 培育企业建立网络品牌,通过网络渠道销售直接面向终端消费市场的产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信局)
10.推动加强金融支持力度,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引导培育企业与金融机构、政府产业基金、创投机构等加强对接,大力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大力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缓解培育企业融资困难。加强对培育企业上市挂牌辅导,鼓励培育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加强对培育企业信用管理的指导,加强监管和政策引导,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对 “专精特新” 培育企业开展信用评级服务,强化信用评级结果综合应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金融办)、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余杭支行、银保监会余杭监管组〕
五、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余杭区企业长效服务机制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增挂余杭区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工作领导小组牌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会商和协调重大事项,在区级层面统筹解决部门和区镇难点问题。区级相关部门和各平台镇街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开展工作,强化整体部署和协同推进,结合“三服务”工作,构建 “专精特新”企业全程跟踪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常态化、组团式、网格化企业服务机制,坚持以企业问题为导向,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形成推动企业 “专精特新” 发展的工作合力。
2.加强政策扶持。对列入 “专精特新” 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支持其申报省专精特新企业、省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信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对纳入 “专精特新” 培育库的企业,在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资源上给予保障。对被评定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3.加强宣传考核。加大宣传力度,选择一批典型经验,进行示范推广,提升培育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建立重点任务实施情况监督评估机制,将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 培育工作情况纳入区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掌握培育工作落实情况,解决培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本实施意见自2022年2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30日
关于印发《余杭区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提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余政办〔2022〕6号).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