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结合区划优化调整、新的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经济形势变化等情况,开展此次清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对2007年至2021年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82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32件,暂时保留目录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6件,废止、宣布失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61件,停止适用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10件。
三、实施时间
2023年1月30日
四、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人:尹凯
联系电话:0571-88728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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