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三农”人才引培力度,着力打造人才集聚高地,充分发挥人才支撑作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规范我区农业领域人才类相关补助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政策依据:本《实施细则》涉及补助类型共计8条,主要依据为《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年行动(2021—2023)实施意见》的通知》(余政发〔2022〕10号)、《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余农发〔2022〕74号)等政策文件。

三、实施范围:余杭区所有镇街。

四、政策框架:包括农业科技人才引用补助、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与技术人员从业津贴、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补助、农业经营主体引才留才奖励、农民学历教育提升补助、农创客示范点补助与优秀农创客奖励、农村职业经理人薪资及团队补助、技术提升、特殊津贴与技能大赛配套奖励。

五、行动目标:制定内容全面、扶持到位的农业领域人才类补助发放细则,进一步提升引进、培育农业人才工作的质量与数量,形成上下贯通、协同配合的人才工作新局面,构筑成才路径明晰、人才指数稳步提升、创业创新氛围浓厚的乡村人才振兴生态体系。

六、主要内容:对农业领域人才类各类补助的发放明确了补助额度、申报主体、所需材料、相关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七、解读机关:

解读单位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     顾万帆

联系电话   0571-89182590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7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