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C22330110307832392的白龙花生米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浙江食品市场奇味食品商行经营的白龙花生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对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浙江食品市场奇味食品商行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做以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10元,二、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上缴国库。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20010元,上缴国库。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0月8日组织问题整改回头看,企业已按照产品标签要求贮存食品。

二、抽样编号为XC22330481306931504的绿豆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民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对杭州民益食品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做以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163.8元,二、处罚款人民币51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51163.8元,上缴国库。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