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5日,浙江嘉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信用修复申请,修复内容为:余城法罚字[2019]第11011582号、余城法罚字[2018]第11012614号、余城法罚字[2018]第11011537号、余城法罚字[2018]第11031155号。经核实,浙江嘉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分别披露2年8个月、3年7个月、3年7个月、3年8个月,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符合修复条件。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发改财金(2018)671号)文件要求,现将修复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馈至电子邮箱:1024717029@qq.com或电话反馈至0571-88729352。


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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