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按照余杭区委区政府有关法治余杭(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省局深入实施“法治立局”战略目标和杭州市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标“走前列、作示范”的要求,着力强化法治引领、立法立规、执法改革、依法监管、执法监督、普法宣传,全面实现“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

一、2021年主要工作

(一)强化法治引领,着力打造全局化组织领导体系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论述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和系统学法考法的学习重点,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重要考核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帮助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习,精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效应,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2、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党委在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切法治建设工作的行动指南,担任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将法治建设列为全局重点工作,召开党组会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不断深化以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核心,分管负责人齐抓共管、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科室第一责任人、全局干部共建法治市场监管的良性运作体系,进一步压实各条线法治建设责任,全面实现“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

3、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围绕 2021 年法治浙江、法治杭州(法治政府)、法治余杭(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细则以及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法治立局”战略实施示范单位树创标准,坚持问题导向,以完善短板弱项为抓手,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工作成效,成功入围省局“法治立局”战略实施成效显著单位,成为全市三个入围单位之一。

(二)强化立法立规,致力健全系统化制度供给体系

4、加快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结合区划调整、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以及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修订系统内部依法行政相关配套制度,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以制度约束和规范行政行为,提升行政行为的规范性。

5、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宣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能力和执行水平。根据相关规定和部署,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完成2件局发文和1件区府办发文的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对其中1件规范性文件修订后重新发文。

6、不断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强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原则。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制度,推进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法治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等工作机制,确保全局所有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100%全覆盖,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性、可行性,有效降低决策风险。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签订和履行监管,提升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的法治化程度。

(三)强化执法改革,齐力打造高效化“大执法”体系

7、加快完善综合执法体制。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区委区政府构建“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区域整体智治格局,高水平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结合区大综合执法改革相关会议精神,扎实抓好执法力量改革,一是突出力量配备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人员下沉更有强度。二是突出属地管理强化协同执法,确保工作协调更有法度。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规范治理,确保综合执法更有速度。四是突出数字引领强化智慧监管,确保基层治理更有准度。确保市场监管队伍随时能够拉得出,叫得响,用得上,确保工作协调更加合理顺畅,确保在执法方式上从“处置问题”向“发现问题”延伸,在管理上从“事后监管”向“前端服务”转变,执法过程从“单纯执法”向“教育引导+执法”结合,执法部门与政府社会治理结合更加紧密。

8、继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发挥综合执法效应,提升执法检查的精准性和威慑力,着力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水平和质量。深入开展“红盾”系列专项行动,充分运用“互联网执法办案平台”,线上线下协同推进市场制售假冒伪劣侵权商品、仿冒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侵犯消费者权益、虚假认证等行为。组织开展“亮剑2021消费维权”、“反走私”、“重点领域乱象”等专项整治工作。全局全年共查办各类案件4086件,罚没款1973.16万元,销毁罚没物资92.78余吨。其中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成绩突出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先进集体。

9、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推行裁量依据适用及说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式管理,完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继续市场主体容错轻微违法容错免责减责机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四)强化依法监管,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10、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行政区划调整后,继续做好全区公平竞争审查牵头工作,重新调整余杭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原23家成员单位调整为25家,保障联席会议工作的稳定开展;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学习《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审查流程,法制考评要求等主要内容。全年全区共开展增量审查文件130件,清理废止存量文件4起,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合规完成率达100%。

11、推动新业态合规建设。聚焦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发展特点,强化对新业态、新模式的分析和研判,引导市场主体合规发展。落实省市局有关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平台企业自查整改和评估督导工作,制定《余杭区平台企业自查整改督导方案》,成立平台企业整改督导工作专班,组建4个督导组对纳入省局督导范围的36家平台企业开展工作,逐条对照方案要求的问题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平台全面完成整改。

12、强化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强化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作用,推进专利质押、专利导航、专利预警来提高企业专利实际价值和利用水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产业化。聚焦数字型、科创型企业等重点领域开展打击假冒侵权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和商业秘密保护专项行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深化余杭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逐步形成“一站多点”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知识产权创新引领,浙江省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在我区启动,实现全省知识产权证券化零突破。全年全区新增国内专利授权13639件,其中发明专利1987件,同比增长61.15%;PCT国际专利申请145件。

13、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以系统内“双随机、一公开”为切入点,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智联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协同推进、全面覆盖、规范透明,浙江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从高覆盖向高质量转变;对各部门“双随机”任务实时管控,及时合并“双随机”联合检查任务;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配合市局完成监管事项红黄绿码梳理,牵头局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药械、网监等科室完成重点监管、随机监管、柔性监管等事项的梳理,助力市局双随机事项梳理试点工作。

(五)强化执法监督,全力提升规范化执法水平

14、继续深化内部监督。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听证工作。深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专项执法检查、法治建设评价等多种方式开展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全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科学设置评查规则,评查结果在局内网公布,强化案卷评查后整改落实工作。

15、高度重视外部监督。继续开展行政复议应诉“两高一低”专项整治,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制度(试行)》,继续保持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大力提升工作人员复议诉讼应诉水平。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重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2021年行政复议196件,纠错率比上年下降4.72%。加强行政争议调解工作,2021年调解成功行政复议71件,调解成功行政诉讼20件。

16、探索网络交易监管执法数字化改革。创新网络交易智慧监管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跨区域协同,提升网络交易治理能力。优化升级互联网执法办案、网络交易监管跨区域智能协作、网络消费纠纷在线调解三个应用场景,实现网络违法线索实时监测、主动发现、线上流转、精准闭环各环节全流程一体化处置,有效提升网络经营法治环境。加强部门间协同,会同公安部门探索职业投诉人信息的沟通,会同司法、法院等部门完善多元调解机制;加强异地协查跨区域协同,尤其是平台经济发达地区及长三角地区,进一步升级区域协作。

(六)强化多元普法,协力构建立体化普法教育机制

17、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在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18、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组织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按照“精准学法、有效考法、规范执法”的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学法考法”活动。以新修订《行政处罚法》、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新修订《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为重点开展法律法规宣贯,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9、努力构建“大普法”格局。充分发挥各科所、事业单位的专业优势,构建“普法+科普”的专业普法新模式,在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提供公共服务时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3.15”“4.26”“12.4”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利法、商标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提升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率和知晓率。继续推行网络普法新模式,会同辖区网络交易平台,在“3.15”、“6.18”、“双11”等时间节点多形式开展网络普法活动,不断提升普法活动的成效和影响力。由于七五普法活动成效显著,我局被省市场监管局评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七五普法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两高一低整治工作出现反弹。主要表现有:行政发案量大幅增长,纠错率和败诉率仍然居高不下,总体来说,行政发案量高、纠错(败诉)率高的局面还未得到根本解决。

(二)行政行为质量不高。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等办理质量需要提升,主要表现有:从行政复议诉讼涉及的投诉举报件和案件来看,办件程序性问题较多,办理时限超期,答复过于简单缺少必要内容,证据调查不充分等。

(三)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主要表现有:系统中精通业务和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的专才或通才太少,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学习不足,投诉举报或案件办理易局限于模仿以往办理情况,对案件个性化事实不够敏感。

二、2022年工作思路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论述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和系统学法考法的学习重点,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效应,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围绕2022年法治浙江、法治杭州(法治政府)、法治余杭(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细则以及省局“法治立局”战略实施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完善短板弱项为抓手,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实现在法治杭州(法治政府)、法治余杭(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争先晋位的目标。

(三)持续开展“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建立行政复议、诉讼办理全流程管理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责任,完善复议诉讼承办、应诉、调解、恶意投诉认定、行政处罚案件查办和投诉举报处理的指导和监督等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形成合力努力降低复议诉讼法和纠错(败诉)率。强化行政调解工作。加强对行政复议诉讼的研判,准确评估败诉风险,重视调解工作,特别是针对部分确有败诉可能的行政复议诉讼,承办单位要主动介入开展协调工作,积极与申请人和相关相对人沟通,主动化解矛盾纠纷,防范败诉风险。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优化,梳理出不符合当前工作要求的内容进行调整完善和补充,形成更为完善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等制度的优化调整和出台。

(五)强化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加强行政行为监督力度,规范行政行为。一是落实《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监督工作办法》,强化对行政处罚案件的过程性监督,二是制定《投诉举报和行政处罚工作质量核评表》,对投诉举报处理全流程进行质量核评和监督抽查;三是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动态评价制度,不断提升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素质。扎实开展业务培训,会同人事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做好全局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工作,发挥业务科室行政指导和行政监督作用,做好基层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推行办案单位内部行政处罚和投诉举报典型案例研讨制度,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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