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者名称

法人代表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杭州三家湾建材有限公司

滕金法

杭环余罚[2020]第2000107号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1、责令自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贰拾肆万伍仟元整。

2021.8.31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杭州梁山机械配件厂

吴锦才

杭环余罚[2021]第2000123号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1、责令自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

2021.9.1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杭州余杭一新纸制品有限公司

郑晚勤

杭环余罚[2021]第2000111号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1、责令自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叁拾万陆仟元整。

2021.9.1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杭州宁太建材有限公司

张志军

杭环余罚[2021]第2000168号

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021.9.1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杭州宝联汽车修理服务有限公司

林宝生

杭环余罚[2021]第2000175号

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021.9.1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杭州兆曜工具有限公司

张博彦

杭环余罚[2021]第2000182号

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021.9.1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杭州昇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沈峰

杭环余罚[2021]第2000170号

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021.9.1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杭州捷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葛闯

杭环余罚[2021]第2000174号

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021.9.1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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