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督察,唐忠良(中)在工作中严守原则、追求卓越、尽心竭力、为民服务,充分彰显了一名公安干警“忠勇担当、严督细察”的优良作风。

今年5月,分局收到李先生的信访材料,反映自己去年与他人发生纠纷造成手部受伤,当时属地派出所组织调解并达成协议,但后续治疗产生的医药费超出预期,遂要求对方增加赔付费用。唐忠良收到材料后,仔细查阅案卷,主动联系信访者倾听诉求。“当时该案法律程序已处理结束,信访者多次要求公安机关出面协调处理,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受理。考虑到信访者实际情况,我们还是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经多次协商调解,促成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

信访是反映公安工作的“晴雨表”,是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实际问题的重要渠道。唐忠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及时解决群众的难点问题。他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高效务实、竭诚为民的工作作风得到了信访群众的高度好评。

为履行好督察工作职能,唐忠良始终严于律己,对待工作细致入微。在分局的重点工作推进中,他带头下沉到基层所队,开展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局“第二警队”建设专项调研督察,查找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工作建议,把分局各项重要决策部署推进到“最后一米”。